昨日,國土資源部發布公告稱,為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構建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國土資源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根據地方自愿,確定第一批在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這13個城市為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
試點方案提出,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集體租賃住房出租,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體租賃住房,不得轉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監測、指導、監督機制,防止租金異常波動,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去年以來,住房租賃市場獲得國家層面大力支持,今年相關政策已進入落地期。其實,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和許多大中城市已先后出臺了加快租賃住房發展的相關政策,且政策的強度、執行的力度均超過以往,顯示出各地推進“租售并舉”的決心,住房租賃市場已經逐漸成為一個“香餑餑”。
那么,短期內租賃住房市場的加速發展會不會對住房需求造成分流,進而影響房價?業內人士表示,對于租賃市場來說今年各地有較為明顯的發力,這也充分說明當前形成了明顯的共識,即租賃市場正成為長效發展機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個信號的含義有兩點,第一是后續更多城市會加入到發展租賃市場的行列中。第二是各類企業和消費者會接觸更多的租賃產品。如果租賃市場發達,那么對于房價來說則會有一個較為積極的意義,即有助于房價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