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為各類型人才落戶提供便利 15類人才可直接落戶三亞
記者今天(5月17日)從三亞市有關部門獲悉,為推進該市引進人才落戶工作,三亞多部門積極對此前發布的《三亞市引進人才落戶辦理指南》進行修改,進一步為各類型人才落戶提供便利,15類人才可直接落戶三亞。
據統計,5月13日至17日,三亞市引進人才落戶134人,正在受理820人,日均落戶人數較《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公布前增長率提升2倍,并為外籍人才辦理來華工作簽證和許可證19人。
據了解,符合條件申請在三亞落戶的人才,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含配偶、子女、父母名下房產),可在住所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無合法穩定住所但工作單位設立集體戶的,在單位集體戶辦理戶口登記;工作單位未設立集體戶的,在工作單位所在地派出所集體戶辦理戶口登記。公安機關在受理公民申請落戶事項后,將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及相關審批工作,為公民辦理落戶。
三亞目前正在研究出臺符合本市實際的人才引進落地政策及實施細則,提升人才工作科學化水平,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管理。此外,三亞還將進一步簡化辦理流程,為人才落戶設立快速通道,并為“上班族”辦理戶口提供預約延時服務等;同時試行權限下放措施,對大學生人才落戶以分局審批為主,盡量減少審批環節、縮減辦理時限等,對有合法產權(含租賃)的單位,進一步放寬集體戶設立條件,吸引更多各類優秀人才落戶三亞,為海南自貿區(港)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據了解,為吸引人才,三亞已經啟動人才工作站、候鳥服務站等各類平臺建設,并主動搭建用人單位與“候鳥型”人才的對接平臺,扎實推進特殊人才引進項目,引進“好校長、好教師”“好院長、好醫生”以及外國專家和高級管理人員等各類優質人才。
15類人才落戶三亞所需材料
1.高校畢業生
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交《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與三亞市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身份證;
自2003年起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交勞動合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戶口簿、身份證;
2014年以后(含2014年)畢業且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交《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工商營業執照和戶口簿、身份證;
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省內就業單位的勞動合同。
2.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在三亞市領辦、創辦企業或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人才,(40周歲以下)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工商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省外獲得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需經三亞市人社部門認定并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確認申報表》。
3.具有中級技師職業資格,在三亞市領辦、創辦企業或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人才,(40周歲以下)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工商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中級(二級)職業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以“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網址:osta.org.cn)”公布為主。
4.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含脫產全日制本科學歷),在三亞市領辦、創辦企業或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人才,(40周歲以下)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工商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在國外獲得學歷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近3年內獲得各類省級以上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創新創業獎項,在三亞市領辦、創辦企業或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人才,(40周歲以下)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創新創業獲獎證書、法人登記證書或勞動合同。
6.獲得國家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項目獎項(不含榮譽獎)及省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一等獎以上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在三亞市領辦、創辦企業或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人才,(40周歲以下)
提交: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獲獎證書、工商營業執照或勞動合同。
7.按本省有關規定認定的高層次人才,(55周歲以下)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高層次人才認定書、與省內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8.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才,(55周歲以下)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證書、與省內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國外獲得學歷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9.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才,(55周歲以下)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與省內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在省外獲得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需經省級職稱系列主管部門認定并換發省內《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10.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55周歲以下)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高級(一級)職業資格證書、與省內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職業資格證書》以“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網址:osta.org.cn)”公布為主。
11.在我省上年度工資性收入30萬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5萬元以上的就業人才,(55周歲以下)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單位工資表證明、銀行卡收入證明、稅務部門開具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與省內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12.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業以技術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萬元、占股不低于注冊資本10%的創新人才,(55周歲以下)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確認意見書。
13.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其產品符合本省12個重點產業支持方向,并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個人實際出資不少于15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的創業人才,(55周歲以下)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工商營業執照、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確認意見書。
14.在本市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對本市產業發展起到一定引領作用的創新創業人才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工商營業執照、市政府出具的確認意見書。
15.符合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緊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提交:身份證、戶口簿、1年以上的社保記錄、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申請之月起算),市政府出具的確認意見書。
(來源: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