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房地產調控政策,規范海口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行為,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并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房地產價格調查統計工作的有關要求,近日,海口市住建局印發《關于規范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管理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強調,嚴格落實商品房網簽備案管理有關規定,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進行網簽備案,嚴禁滯后網簽。每月1日至25日,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向海口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提交當月銷售房源網簽備案資料,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辦理網簽備案手續;當月25日后銷售的,可在次月申報辦理網簽備案手續。逾期申報網簽備案的,需重新進行審核。
《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確定購房意向前,先到海口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核查購房人資格,確認符合購房條件后,方可簽訂認購協議(購房合同)及收取購房款;在提交網簽備案資料時,應當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
自《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19年3月30日前,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現房銷售備案表》)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海口市商品房項目房源統計表、已銷售未網簽房屋的認購協議和付款憑證等報送海口市房屋與產權管理中心。逾期未報送的,按未售房源統計及管理。
《通知》自印發之日(2019年3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來源: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