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發布通知:全省全域限購政策實施以來,三亞市嚴格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但結合近期信訪和投訴情況,仍有部分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存在虛假宣傳、未批先售、規避限購政策及捆綁銷售等問題,這些問題擾亂了三亞市房地產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和調控政策的執行,侵害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引發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目前,市住建局已成立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于近期對在售項目樓盤和中介門店進行檢查。
三亞市2019年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實施方案
“4·22”全省全域限購政策實施以來,我市嚴格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廣大房地產企業及中介機構作出了較大貢獻,促進了三亞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但結合近期信訪和投訴情況,仍有部分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存在虛假宣傳、未批先售、規避限購政策及捆綁銷售等問題。這些問題擾亂了我市房地產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和調控政策的執行,侵害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引發社會矛盾和不穩定因素。為確保我市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理念為定位,以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廳、市政府下發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文件為指導,以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和規范房地產交易行為為導向,以地毯式排查和重點檢查為手段,開展房地產專項整治,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銷售行為,減少房產交易糾紛;摸底房地產市場調控落實情況,嚴厲打擊規避政策的行為;從嚴查處虛假宣傳、捆綁銷售行為,解決投訴熱點問題;排查房產銷售過程中存在的各類問題,消除信訪矛盾根源;進一步穩定我市房地產市場。
三、重點工作內容
(一)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備案價格表及公示信息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公示相關收費項目的。
(二)采取“先登記支付房款、后補交社保或個稅”方式銷售的。
(三)未按政府備案價格要求銷售商品房,或者經附加條件限制購房人合法權利(如捆綁車位、裝修)等方式,變相實行價外加價。
(四)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
(五)通過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或者曲解有關房地產調控政策等方式,誤導購房人的市場預期。
(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以認購、預訂、排號、發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借機抬高價格。
(七)以“以租代售”方式銷售商品住房的。
(八)未在銷售現場明顯處懸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公示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及房地產限購政策的。
(九)委托銷售的,未在銷售現場明顯處展示委托銷售相關文書。
(十)中介機構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標明房產中介服務項目、內容和收費標準。
四、組織領導
成立了房地產市場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黎覺行(市住建局局長)
副組長:劉清偉(市住建局副局長)
陳福利(市住建局調研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房產市場管理科,辦公室主任由林森擔任,辦公室下設若干個工作檢查小組,小組成員從房產市場管理科、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市房產信息中心等相關部門抽調,組成4個工作小組。
五、工作時間和方法
(一)工作時間。本次專項整治期間為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8月30日。
(二)工作方法。各檢查小組深入銷售現場檢查全市所有在售房地產項目和中介機構門店,按照檢查內容要求,核實相關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積極落實,取得實效。各小組成員應結合檢查內容,逐一落實檢查事項,保量的完成整治任務,以期達到整治效果。
(二)各檢查小組根據整治的內容和要求,制定調查并填寫表格,查明存在問題。對于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局機關依法依規作出處理意見。
(三)整治期間內,檢查人員深入企業,檢查結果應由被檢查人簽字確認,拒絕簽字的應在調查文件上載明情況。
(四)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重視和支持輿論監督,特別是對群眾投訴舉報多的房地產項目要重點檢查,積極妥善處理矛盾糾紛,并及時公布處理結果。要將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件,逐個作出處理,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并通過報紙、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
來源:三亞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