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關于落實汽車消費政策措施》的通知
瓊商建〔2019〕136號
各市、縣(洋浦)商務、發展改革、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主管部門,省汽車行業協會、省二手車行業協會: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有關部委促進汽車消費要求,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商務廳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關于落實汽車消費政策措施》,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海南省商務廳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海南省公安廳
2019年8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落實汽車消費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印發的《推動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 暢通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2019-2020年)》(發改產業〔2019〕967號)中關于推動汽車消費要求,順應居民消費升級趨勢,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經省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優化小客車限購管理措施,滿足居民汽車消費迫切需求。盤活逾期未使用的廢棄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自2019年9月起,截止搖號當月,上年度同期上月廢棄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自動計入本年度當月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總量。2019年8月至12月,在原定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數量的基礎上,每月適量增加普通小客車增量指標,更好滿足居民汽車消費迫切需求。
二、落實環保要求,支持汽車經銷企業組織符合標準的小客車貨源。按照省政府實施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要求,指導汽車經銷企業組織符合標準的貨源保障市場供應。為減輕我省經銷企業去庫存壓力,2019年7月1日前,我省汽車經銷商庫存未銷售的國家第五階段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新車,且國產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標注的車輛制造日期或者進口汽車《貨物進口證明書》標明的辦結進口手續日期為2019年6月30日之前的,經省汽車行業協會登記,并報送省商務廳備案確認后,2020年6月30日前在海南省行政區域內可以辦理注冊登記。
三、落實汽車進口政策,加強進口銷售管理。充分發揮海口港整車進口口岸在自貿區(港)建設中的作用,大力推動海口港進口符合國家進口標準(含“國五”)的新輕型汽車。但在海南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新輕型汽車需達到國家第六階段排放標準。
四、推動二手車交易便利化,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加快建設二手小客車交易周轉指標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二手車交易信息部門共享,認真落實二手小客車交易周轉指標管理過渡期間管理措施。對已備案登記且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轉移登記的存量二手車,可以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按照原有方式辦理,以促進二手車行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五、抓好配套服務,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消費。嚴格落實《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發展規劃》《海南省清潔能源汽車推廣2019年行動計劃》各項工作,加快構建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良好生態。加快探索電池租賃、車電分離等消費方式,降低購車成本。加快推進2019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進度,督促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完善省內售后服務配套設施,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
來源:海南省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