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南省科技廳在省博物館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海南省高層次人才項目有關情況進行介紹并回答記者提問。《辦法》已于2019年12月31日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并將于2020年1月30日起正式實施。
發布會現場。
發布會上,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劉作凱表示,為構建開放型人才格局,加大吸引外國人才工作力度,結合海南建設自由貿易區(港)建設實際情況,省科技廳在科技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編制了《辦法》。他指出,出臺《辦法》是加大力度引進外國人來海南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此舉將加快推動海南人才結構國際化,為海南制定自由貿易港外國人工作管理制度提供參考依據。
《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
主要有4個特點
1、擴大外國高端人才(A類)范圍,享受外國人才簽證(R字簽證)便利。《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規定,由海南《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等有關規定所認定的高端人才,可辦理外國高端人才工作許可(A類);允許海南重點產業園區或海南經濟社會發展中,企事業單位急需緊缺的外國專業人才(B類),由園區管理機構或企事單位推薦,確定為急需緊缺的B類外國人才和平均工資收入不低于本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收入4倍(國家標準為6倍)的外國人才列為海南A類外國人才,享受辦理外國人才簽證(R字簽證)。
2、放寬外國專業人才(B類)學歷和工作經歷等限制。《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規定,在我國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等院校畢業,獲得學士(含)以上學位,在瓊工作或創新創業的外籍應屆畢業生和平均工資不低于本地區上年度社會平均收入3倍(國家標準為4倍)的外國人才列為海南B類外國專業人才。縮短外國語言教學人員(需取得大學學士及以上學位)的語言教育工作經歷至1年。
3、降低其他外國人員(C類)準入門檻。《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根據海南自貿區(港)建設需要,放寬其他外國人員(C類)學歷限制,滿足勞動力市場對各類技能實用型人員的需求。定期由科技(外專)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發布“外國人來海南就業崗位目錄”,聘用單位根據目錄聘雇所需人員。
4、提升來海南工作外國人可享受的待遇和服務保障。《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有效縮短審批時限,從國家規定20個工作日縮短至7個工作日;可發放與工作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許可證;外國高端人才(A類)采用承諾制,申請材料可實行容缺受理;外國高端人才的重要團隊成員,可給予A類工作許可,享受外國人才簽證(R字簽證)便利。
此外,發布會上,省科技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韋勇對海南省高層次人才項目有關情況進行了介紹。
據了解,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和《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2018—2025年)》要求,統籌推動海南基礎科學研究,省科技廳采取定向征集擇優支持方式,于2019年12月組織實施了第一批海南省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計劃(自然科學領域)高層次人才項目,為海南社會經濟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目前,省科技廳共批準立項394個項目,每個項目資助經費為10萬元,共資助經費3940萬元。
另外,省科技廳正在完善修訂《海南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經費管理辦法》,在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類別中,增加高層次人才項目,形成支持高層次人才開展科技創新的制度。
來源:海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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