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關于強化落實疫情防控Ⅰ級響應措施的通告
為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強化落實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擴散和蔓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海口市實際,從即日起實施以下措施:
全市餐飲、宴席承辦單位從即日起禁止承辦宴席業務,已承接的一律取消或延后。
各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到位。
全市農村宴席自即日起一律暫停或延期舉辦,各鎮街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采取有效措施說服、勸阻、制止宴席活動。
2
市民群眾不得召集、不得參加公期、集市、集會、廟會等群體性聚集活動和各類文化演出活動等任何形式的人群聚集活動。
各區要部署引導群眾取消容易引發人群聚集的聚餐、祭神、公期等活動。
各級干部要以身作則,自己不組織、不參加,并勸阻親友和身邊群眾不組織、不參加上述活動。
3
景區景點、影劇院、游樂場、網吧、KTV、舞廳、夜店和體育健身場館等暫停一切運營;文博場館、圖書館等暫行閉園(館)。
4
全市工廠、工地對湖北疫情區域的工作人員推遲返工;
工廠、工地暫不復產復工,特殊情況需要復產復工的須報經市政府批準,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業(如供水、供氣、供電、通訊、超市、農貿市場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業除外。
春節期間不停工的工地可以繼續施工,但應嚴格遵守衛生防疫要求,且不得補充增加新的工人。
5
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和市內高校開學時間嚴格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決定。
6
全市農貿市場要嚴禁活禽宰殺、交易和野生動物買賣;
暫時關閉市內所有活禽交易市場。
7
在機場、港口、火車站、汽車站、高鐵站等處設立留驗站,在進入海口市道路路口設立查驗卡口,實施強制衛生檢疫措施,發現發熱、咳嗽癥狀人員及時報告,就地篩查后,移送至指定醫療機構留觀;
疫情嚴重地區往來人員應主動配合健康申報和體溫檢測;
1月15日后有疫情嚴重地區旅行史、與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史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觸史的,必須主動報告現場查驗人員,并配合醫學觀察和留驗篩查。
對隱瞞不報、拒不配合的,可強制執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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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酒店等住宿業暫停疫情嚴重地區來海口人員訂單,對已預訂客房訂單的主動聯系退訂,并全額退款。
全市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暫停經營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旅游產品;各客運公司暫時取消前往疫情嚴重地區省際班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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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館酒店、大型超市、公共交通工具、農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做好體溫檢測、場所消毒等工作,對不按要求防疫的,依法予以關閉;
養老、護理等機構一律實施臨時封閉管理;
醫療機構嚴格實施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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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農村防控工作,各村要堅決執行以下措施:一是外來人員暫不得進村;二是不參加集體聚會;三是村民之間不串村走訪;四是做好防控科普、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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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各單位要建立和強化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等機制,積極防控,嚴格排查,發現情況及時妥善處置并按規定報告防控指揮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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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居民和村民從現在開始,14天內要減少走親訪友,避免與外來人員接觸,多居家自我保護。
應加強自我防護,勤洗手,*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外出,出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
鼓勵市民群眾積極撥打12345反映疫情嚴重地區來海口人員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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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瞞報謊報、造謠傳謠、囤積居奇、惡意搶購、哄抬物價等不法行為依法從重從快嚴肅處理。
特此通告!
海口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