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于全市零售藥店暫停銷售治療發熱咳嗽藥品的通告
(通告2020年第3號)
鑒于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為全力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進一步加強對發熱、咳嗽病人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現就在省政府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期間,加強全市零售藥店的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10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藥店暫停銷售治療發熱、咳嗽類藥品,有這些癥狀的患者應盡快到醫院就診(發熱患者應去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零售藥店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做好解釋引導工作。
特此通告。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