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海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下發《關于調整我省滯留在鄂人員返瓊有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關負責人就《通知》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如下解答:
1、此通知適用于哪些人?
答:所有滯留在湖北(含武漢)的人員,不受籍貫限制。
2、滯留在湖北(含武漢)的人員返瓊是否需要單位或村(居)委會開具接收證明?
答:不需要。
3、老人和小孩沒有湖北健康碼,可否使用湖北開具的健康證明?
答:可以。
4、我在湖北申請的海南健康碼是紅碼,是否影響返瓊?
答:不影響。
5、湖北(除武漢市外)的人員返瓊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從湖北返瓊嗎,還需要隔離觀察嗎?
答:3月25日零時起,憑湖北健康碼“綠碼”可以通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返瓊,不用隔離觀察。
6、武漢市的人員返瓊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從湖北返瓊嗎,還需要隔離觀察嗎?
答:(1)3月25日零時-4月8日零時:憑湖北健康碼“綠碼”和核酸檢測證明,僅限通過包機、包車或自駕三種方式,從出發點到家或單位(點對點)直接抵達(一站式),中途不能住酒店,抵達后向所在村(居)委會報備并居家隔離觀察14天
(2)4月8日零時起:憑湖北健康碼“綠碼”可以通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返瓊,不用隔離觀察。
7、3月25日零時前通過“點對點、一站式”方式返瓊居家隔離的人員是否還需要繼續執行居家隔離14天的政策?
答:是的。
8、我們返瓊后進行的是何種居家隔離?
答:參見3月25日發布的《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居家隔離人員分類管理指引》第二項的一般居家隔離觀察相關事項。詳情可咨詢海南0898-12345。
來源:陵水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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