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違法建筑蔓延勢頭,堅決打擊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筑行為,近日,在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先后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強制拆除公告》后,由陵水順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開發建設的57棟低層建筑和2條地下過車通道已被該公司自行拆除,拆除違法建筑面積22479.05平方米。
經查明,“順澤·昊馳坤潤產權度假酒店(B10地塊)”項目位于陵水縣英州鎮土福灣,由陵水順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該項目已建成的77棟低層建筑和3條地下過車通道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進行建設,其中,57棟低層建筑和2條地下過車通道位于海岸帶200米范圍內,建筑面積22479.05平方米;且部分項目用地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動工建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和《海南特區海岸帶保護與開發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第九條的規定,該項目位于海岸帶200米范圍內的57棟低層建筑和2條地下過車通道屬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規劃實施影響的情形,依法應予以拆除。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于4月13日向該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于4月21日發布《強制拆除公告》,責令自行拆除。4月26日,該公司自行拆除了57棟低層建筑和2條地下過車通道。
來源:陵水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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