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運輸廳發出通知,海南省決定自2020年5月6日零時起恢復征收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屆時海南省汽油零售企業汽油銷售價格每升將上調1.05元。
通知發出后,有部分群眾質疑,當前國際油價暴跌,為何海南油價“不降反升”,對此,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5月3日專門就此問題做出解釋說明……
第一方面
海南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方式
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介紹,海南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方式有別于其它省份,早在1994年,海南就在全國率先實行了公路規費征收模式改革,將“公路養路費、過橋費、過路費和公路運輸管理費”即四費合一為燃油附加費并統一在燃油銷售環節價外征收。如今,海南仍是能夠實現“一腳油門踩到底”的省份。
2011年1月,《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征收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規定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屬于政府性基金,全額上繳省財政,實行財政預算管理,全部用于海南省的公路建設。
由于海南省不設卡收費,所以依據《條例》,按照購買的汽油的數量和征收標準價外征收汽油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目前海南省的汽油通行附加費征收標準為1.05元/升。
第二方面
5月6日海南油價上調原因
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介紹,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為解決疫情帶來的社會經濟困難,國家交通運輸部曾于今年2月下發《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收收費公路車輛通行附加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通知》要求,海南省政府決定從2020年2月17日零時起,免征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相應地將當時油價每升下調了1.05元。
而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好轉,國家交通運輸部已于4月28日下發《關于恢復收費公路收費的通知》,要求全國各地恢復公路收費。
為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恢復征收車輛通行附加費的政策要求,結合《條例》,經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征求省財政、發改(物價)部門同意,并報海南省政府同意,海南省決定自5月6日零時起恢復征收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海南此次提高油價1.05元/升,是按照中央要求恢復征收此前因疫情影響暫停的機動車輛通行附加費,與國際油價變動無關聯。
來源:海南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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