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記者5月11日從陵水黎族自治縣縣委組織部獲悉,為積極助力海南自貿港建設,建立健全急需緊缺人才認定管理機制,近日陵水出臺了《陵水黎族自治縣急需緊缺人才認定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了陵水急需緊缺人才的認定范圍與條件、認定標準編制與發布、認定程序和認定管理等方面內容。《辦法》明確急需緊缺人才的認定對象不受國籍、戶籍限制,憑在陵水簽訂全職工作3年及以上的勞務合同,并依法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者即可申請。并根據每年度結合陵水產業、行業發展需求制定的《陵水黎族自治縣急需緊缺人才目錄》中涵蓋的崗位范圍進行認定。急需緊缺人才認定工作常年分批受理,認定后的有效周期為1年,經認定的急需緊缺人才將納入該縣人才信息庫管理服務。
《辦法》規定,認定為陵水急需緊缺人才的,可享受不落戶購房、購車,放寬年齡限制申請人才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等政策。制定急需緊缺人才認定辦法,目的在于通過急需緊缺人才認定,使人才優惠政策落到實處,讓人才到該縣“*迫切”“*急需”的崗位工作,吸引各類優秀人才到該縣干事創業,積極參與陵水的經濟社會建設。
來源: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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