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印發了《海口市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讓項目跟蹤監督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跟蹤監督工作范圍、原則、具體操作路徑和工作要求,現邀請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就《實施方案》重點內容進行解讀。
Q:
該《實施方案》與省委省政府印發的《關于開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讓項目跟蹤監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何聯系?
A:
該《實施方案》是《意見》在海口落地生根的進一步細化和拓展。今年是海南自貿港建設元年,海口作為海南的省會城市,很多重大工程項目和基礎建設項目將落戶海口,大量的投資也將涌入海口,防范與化解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讓項目廉潔風險,是海口適應自貿港建設打造一流營商環境的必然選擇。
結合海口近年查處的案件來看,工程和土地領域仍是腐敗發生的重災區,且這兩個領域發生的腐敗問題,基本都是“窩案”,涉案金額大、涉案人員多,有些涉案人員級別較高,容易造成“塌方式腐敗”,重創案發部門、地區的政治生態。因此,我們說抓住工程和土地領域腐敗問題就是抓住全市反腐敗工作的“牛鼻子”,開展跟蹤監督工作就是聚焦反腐敗突出問題,只有抓住了主要矛盾,才能為凈化自貿港建設的政治生態提供抓手和落腳點,才能精準出擊、靶向發力、堅決查處破壞營商環境的行為。
海口市委高度重視整治工程和土地腐敗問題,將該領域的跟蹤監督工作列入市委常委會2020年工作要點,并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了《實施方案》。十三屆市紀委五次全會也將開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讓項目跟蹤監督作為加強政治監督的重要內容進行具體部署。
Q:
該《實施方案》與《意見》有何區別?
A:
總的來說,《實施方案》是《意見》在海口的具體落實,更貼合海口實際,更突出海口特色。《實施方案》既凸顯“各家的孩子各自抱”的責任擔當,又注重部門通力合作,打造跟蹤監督不留死角、全覆蓋的“大監督”格局。強調筑牢守好跟蹤監督的“兩道防線”,即業主單位和行業監管部門的日常監督第一道防線以及紀檢監察、巡察和審計的“再監督”第二道防線,落細落實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和監督責任,產生“n+3”的監督監管合力,形成跟蹤監督的“統一戰線”。
考慮到全市項目工程總量較多,為處理好“全覆蓋”和“突出重點”的關系,對投資總額較大的項目,由業主單位和行業監管部門開展日常監督的同時,全部納入市紀委監委日常監督范圍;額度較小的項目交由各相關業主單位黨委(黨組)或機關黨委(紀委)開展日常監督,同時由對應的派駐紀檢監察組或監督檢查室對其監督情況進行抽查檢查。
《實施方案》的第三個側重點是注意辯證處理“全過程監督”和“關鍵環節監督”的關系,注重馬克思主義哲學基本原理中矛盾的“兩點論”和“重點論”在監督工作中的統一運用。具體來說就是:從項目規劃到驗收備案、從土地整理核查到收繳土地出讓金,實行貼身式、嵌入式的全過程廉潔風險防控,跟蹤監督涵蓋工程建設和土地出讓的所有環節。在滿足這個基本要求的基礎上,以關鍵環節監督帶動整體推進,緊盯決策立項、競標發包、驗收支付、土地審批、掛牌、征地拆遷補償等容易發生腐敗問題的關鍵環節,并著眼于概算審批、施工監理、物資采購等腐敗較為集中的地方,全力出擊,彈好鋼琴。
第四個方面則是做好“監督”和“促進保障經濟發展”之間的平衡。開展跟蹤監督的目的是服務自貿港建設,歸根結底是發展經濟,因此在開展跟蹤監督的過程中要把握好尺度,不能過多、過度干涉項目建設,尤其是不能因為一些小的問題,吹毛求疵擅自叫停項目。但對項目腐敗問題,我們堅持“零容忍”態度,該查的還是要查,該從嚴處理的還是要從嚴處理。同時強調,從嚴處理的前提是做好“三個區分開來”,破解“洗碗效應”,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在執紀、執法工作中準確把握政策界限,為敢干事、能干事、有擔當的干部撐腰壯膽。
Q:
跟蹤監督的范圍是什么?主要突出哪些監督重點?
A:
我們把全市使用財政資金和政府性債務資金投資的基礎建設項目和公共設施,以及政府以招拍掛或協議出讓方式供應國有建設用地、用海使用權的投資項目全部納入跟蹤監督范圍,實現全市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讓項目跟蹤監督全覆蓋。同時,考慮到全市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讓項目較多,監督不可能平均用力,《實施方案》提出要在監督全覆蓋的基礎上突出重點項目,把扶貧、教育、醫療、住房保障、農村基礎設施等民生項目,以及納入市、區年度重點投資計劃的項目作為跟蹤監督的重點,實施精準監督、靶向監督。
Q:
開展跟蹤監督要把握哪些原則?
A:
《實施方案》明確了開展跟蹤監督的6項原則。一是堅持全面覆蓋原則,并在實現全覆蓋基礎上突出重點領域。二是堅持分級負責原則,明確市本級跟蹤監督任務由市跟蹤監督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各區任務由各區跟蹤監督領導小組負責;跟蹤監督職責包括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和監督責任,分別由業主單位、行業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巡察機構、審計機關具體履行。三是堅持預防為主原則,把監督關口前移,側重日常監督、過程監督,突出事前事中監督,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四是堅持齊抓共管原則,整合紀檢監察、巡察、審計等監督力量,督促政府持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整合各方行政執法力量,實施有效監管,形成監督合力。五是堅持“誰建設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業主單位對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讓項目廉潔風險防控負總責,主管部門則依法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六是堅持公開原則,除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公開的事項外一律公開,要把公權力“鎖”進制度的籠子里,把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讓項目“曬”在陽光下,通過網上公示、設立舉報箱、公告欄等方式,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增強項目實施的公開度和透明度,從源頭上防范廉潔風險。
Q:
業主單位如何履行廉潔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又如何履行行業監管責任?
A:
《實施方案》明確“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公共工程業主單位履行廉潔風險防控的主體責任,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的班子成員是主要責任人,具體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代建、代管項目,業主單位仍履行主體責任,不能當甩手掌柜。市政府履行土地出讓項目的主體責任,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的班子成員是主要責任人,土地出讓項目的具體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業主單位要梳理項目廉潔風險點,明確防范化解風險的措施,制定廉潔風險防控主體責任清單,對照主體責任清單對項目推進全過程開展監督,對發現問題要建立問題整改臺賬。
行業主管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要制定行業監管方案和廉潔風險防控監管清單,對易發、多發廉潔風險的普遍性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完善制度建設,及時堵塞漏洞。
各單位要對本單位或本行業監督發現的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讓項目領域違紀違規違法問題,按照管理權限予以追責問責或移送相關部門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Q:
紀檢監察機關、巡察機構、審計機關如何分別履行監督責任?
A:
《實施方案》明確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的再監督”職責,壓實主體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各單位是否依法履職、是否開展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是否發現問題、發現問題是否整改到位進行監督檢查,對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吃拿卡要”、收受賄賂、以權謀私等問題從快從嚴查處,對典型案例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組織案發單位開展好警示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做好查處案件“后半篇文章”。
巡察機構按照年度跟蹤監督計劃和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開展好常規巡察和專項巡察,適時開展巡察“回頭看”。
審計機關依法對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讓項目開展審計監督。
Q:
有哪些工作機制來保障跟蹤監督工作?
A:
參照省里的工作機制,結合海口實際,《實施方案》明確6項制度保障,其中2項機制為我市自選動作,即落實項目建設工作責任制和重大案件掛牌督辦領導包案制。以下我來逐一介紹:
一是落實項目建設工作責任制,要求各部門按照“五個一”(每一項工作任務都要有一名市級領導主抓、一個責任落實部門、一套實施方案、一個目標管控機制、一個效果評估機制)目標責任機制、“三色”(把握關鍵管理環節,抓住過程控制節點,實行掛牌管理制度,綠牌為按計劃節點順利進行、黃牌為滯后提醒、紅牌為嚴重滯后警告)過程管控機制和“五比”(比貫徹新發展理念、比加快高質量發展、比制度創新、比責任落實、比推進項目建設的情況)效果評價機制,各負其責,高效、安全推進項目建設;二是建立跟蹤監督清單化管理制度,明確任務,壓實責任;三是建立信訪舉報件轉辦督辦機制,對信訪舉報件按照職責權限,及時處置、轉辦、督辦、反饋,做到精準高效、銜接順暢;四是建立問題線索優先處理機制,對跟蹤監督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優先受理、優先研判、優先處置、及時反饋;五是建立重大案件掛牌督辦領導包案制,對工程項目和土地出讓項目發現的重大腐敗案件,由市紀委監委班子成員包案,抽調骨干力量,成立工作專班,掛牌督辦,并及時通報曝光典型案例;六是建立跟蹤監督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跟蹤監督工作情況,反饋解決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落實。
來源:海口日報
海南購房咨詢熱線:4001330898
本站聲明:網站部分內容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將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