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年前夕,2019年2月1日上午10時許,海南省萬寧市的“美亞·榕天下”小區4號樓轟然倒地,被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拆除。(詳見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海南萬寧住宅小區違建被拆背后:省重點通航項目和神秘地產商》)此后一年,4號樓的業主時不時回來這里,借住在其他樓的業主家,守著這小山丘般的廢墟。
一年中,美亞·榕天下小區的業主聘請律師團與萬寧市政府進行了7次較為正式的溝通、協調,小區停水停電的狀況一度改善,由政府供水供電,到了去年10月底,萬寧市政府又改為對小區限水限電,甚至拆走了小區樓宇內電梯里的電路板。
業主們保住房子恢復正常生活的訴求始終未變,向萬寧市政府提出讓小區補辦手續合法化的請求。萬寧市政府的態度,至少在供電保障上有過細微的變化,但始終沒有明確對小區的具體處理方案。
至于美亞·榕天下小區的開發商,美亞航空房地產(海南)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下稱“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實際控制人王占友2019年3月因違法建設被羈押,已一年有余。澎湃新聞多方打聽,目前現狀未明。
值得注意的是,美亞·榕天下是萬寧市美亞航空國際通航中心項目配套住宅項目,把美亞航空國際通航中心項目作為重點項目招商引資而來的時任萬寧市政府市長張美文,2019年5月履新海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僅一個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在萬寧執政5年多時間之前,張美文與今年3月4日被立案審查調查的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曾在儋州市共事半年。彼時,張琦為海南省儋州市委書記,張美文為儋州市副市長。
(編注:2011年11月—2012年6月,張美文任海南省儋州市委常委,儋州市政府副市長;2012年12月—2014年11月,調任海南省萬寧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2014年11月—2019年5月,任海南省萬寧市委書記;2019年5月—2019年6月,任海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美亞小區被拆除的4號樓廢墟
“守著廢墟,守著一輩子的積蓄”
美亞·榕天下(下稱“美亞小區”)是萬寧市興隆華僑旅游經濟區中的美亞航空國際通航中心項目配套住宅項目,規劃共12幢9層樓房,2017年6月前建成一期9棟全部封頂并基本完成裝修,共1026套房,總建筑面積55116.6平方米。
因為五證不全(無《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無《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無《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2019年2月1日,萬寧市政府公告同年2月14日行政強制拆除。
但是,2019年2月1日當日,萬寧市政府就拆除了美亞小區4號樓162套房、一間四合院和一些配套設施,共9426.48平方米。
4號樓業主,來自河北保定的趙芳(化名),今年53歲。經受不住失去房子的打擊和對未來的焦慮,她度過了食不下咽的一周,體重從98斤掉到了89斤。
趙芳曾允諾帶母親來海南度假住一段時間調養身體,住房拆除后,這個心愿變得難以啟齒。她說,“去年,我母親一直問我房子收好了沒。本來我去年打算把家具買齊,今年帶她過來享受一下。事情發生后,我不敢告訴她。這次來之前,她說她住不了了,讓我們來住,我挺愧疚的,不知道這事什么時候能解決。老人一天一天歲數大了,我怕留下一個永久的遺憾。”
美亞小區4號樓業主時不時來到廢墟,辨認尋找曾經的家。圖為一業主在廢墟上吹奏樂曲寄托懷念。
2019年3月,趙芳回了趟保定,7月初響應業主群里的呼吁又來到了美亞小區。11月底,她索性辭去了退休后找的臨時工作再次回到這片廢墟。
每一次都是她獨自前來,支撐她的是丈夫和女兒的理解和支持。女兒為她安排行程,還沒退休的丈夫則留在保定照顧她的母親。問她家人說過什么讓她印象深刻的話,則是丈夫的一句“我想你”。趙芳說,當時她打哈哈過去了,但是她體會到了丈夫的孤獨,他們彼此擔心,“他一個男人在家,我怕他吃不好。”
小區里其他業主對4號樓業主也照顧有加。趙芳此次和另一位4號樓業主,共同借住在小區鄰居的家里。
無家可歸的業主在臨時“食堂”一起吃點簡單的飯食。
和趙芳一起居住的是原4號樓313室的田芬(化名),今年57歲,同樣來自保定,過去一年往返了五六次,每次來都住在不同的鄰居家,“誰家沒人就住在誰家,鄰居都特別友好,特別理解我們4號樓。”拆除中,田芬房子里已置辦齊全的家當,大到家具家電小到碗筷都沒了。這次來,她帶了個小的車載冰箱,存放胰島素等藥品,家人不放心她的身體不太愿意她來這里,但是她卻執意要來,“那廢墟也是我們的汗水和心血,一輩子積蓄都埋在那里,廢墟被清理掉就什么都沒了,守著廢墟是想要早日找到一個公平解決的方法。”田芬說。
小區一度恢復全日供電
7號樓的業主劉洪祥在小區拆除后,被推選為美亞業主委員會的臨時籌備小組組長。根據他的介紹,除了和政府溝通協調,臨時籌備小組向1300多戶業主集資,負擔水電等公共費用并聘請律師走司法程序,同時組織業主把買房時看到的政府文件收集起來進行了公證和證據固定。
劉洪祥介紹,“在4號樓被拆之后,整個小區停水停電,無法生存,業主們湊錢買油發電,發電后就有水,一直持續了37天,大約是到(2019年)4月2日,政府開始和我們談判,*后達成一致:一、小區
記者2019年12月23日、24日在美亞小區看到,電梯的電路板被拆除,不能使用。2020年2月1日,劉洪祥告訴記者,春節前夕,業主向萬寧市政府再次申請用電保障,當時正值海南省兩會期間,萬寧市副市長與多部門溝通后,保障美亞小區全天有電有水到正月十五,元宵節后恢復原有3個時段的供電。
澎湃新聞記者2019年12月18日通過微信聯系萬寧市宣傳部工作人員,咨詢美亞小區處置的*新進展情況,或者應向哪個部門了解,對方沒有回復。至12月23日記者輾轉聯系上了萬寧市宣傳部一個副部長,對方聽到是了解美亞通航中心項目及美亞小區情況,僅表示相關方案為“密件已上報,無可奉告”。
對于記者追問的為何公告當日就拆除4號樓,目前美亞通航中心項目建設進展情況,與項目合作方就美亞小區有無新的計劃方案,政府曾全日供電和再度限電的原因等問題均未回應。
記者在萬寧市政府網站檢索關于美亞小區的信息,想了解萬寧市政府是否有*新的通報和告示,沒有收獲。而此前瀏覽過的《關于限期辦理退還認購房款并搬離違建樓盤的公告》、《萬寧依法拆除9426.48平方米違法建筑》、《萬寧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交易風險提示》、《萬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政府工作報告的通知》等,點開后已顯示“不存在”或“403 Forbidden”。
萬寧市政府網站截圖,點擊鏈接后,相關信息已不存在。
業主收集并公證的政府文件包含了萬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儲備萬讓2014-14號等三個地塊的批復》、《關于萬寧興隆通用航空旅游度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批復》、《關于印發萬寧市重點項目萬畝用地征地清表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南萬寧美亞航空國際旅游度假區啟動區修建性詳細規劃專家評審省會專家意見》等,以及萬寧市政府網站上發布的《萬寧市投資項目大會戰推進情況》等文章提到的“先掛賬、后補辦”等資料信息。
美亞航空國際通航中心項目是萬寧市政府在2013年招商引資的成果之一,經過長時間的前期溝通,2014年4月9日,萬寧市人民政府與美亞航空旅游(海南)有限公司(下稱“美亞航空海南公司”)簽訂《美亞航空國際通航中心項目投資意向書》約定,由美亞航空海南公司投資開發建設美亞航空國際通航中心項目,項目建設內容有通用航空綜合服務區、水上飛機空管水域、生活配套服務區和航空主題文化特色旅游區。
工商資料顯示,美亞航空海南公司是美亞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美亞航空”)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18日。
2014年4月10日,萬寧市人民政府與美亞航空海南公司簽訂《美亞航空國際通航中心項目補充協議》,由美亞航空海南公司預借給萬寧市政府無息借款1.3億元,專項用于開展美亞國際通航中心項目的土地征收補償工作。《補充協議》顯示,萬寧政府充分理解美亞航空海南公司的投資誠意,將積極推進土地收儲及出讓工作,力爭于2014年8月1日前完成一期起步區690畝(約46萬平方米,包含萬讓2014-14、2014-15、2014-16地塊)用地“招拍掛”出讓工作。這個一期起步區萬讓2014-14、2014-15正是“美亞·榕天下”小區的所在地。
代理律師:正尋求小區合法化
在4號樓被拆半個月后,美亞小區業主委員會聘請北京黎元君律師事務所、四川豪達律師事務所、重慶中欽(成都)律師事務所的4名律師為代理人。作為主要代理人,黎元君在2019年12月25日接受了澎湃新聞的采訪。
美亞航空國際通航中心項目共涉及萬讓2014-14、2014-15、2014-16號3個地塊,前兩個地塊為配套項目的二類居住用地等地塊,后2014-16地塊為美亞航空國際通航中心項目機場交通建設用地,3個地塊一并批復,但只有一個地塊*后掛牌出讓。
2016年2月23日,海南省政府發文,加強商品住宅用地計劃管理和規劃審批調控,對商品住宅庫存消化期超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縣,暫停辦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下同)及產權式酒店用地審批(包括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審批、土地供應審批、已供應的非商品住宅用地改為商品住宅用地審批、商品住宅用地容積率提高審批),暫停新建商品住宅項目規劃報建審批。
黎元君則認為,2016年7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作出《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省政府2016年22號文件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進一步明確“兩個暫停”的有關內容,雙暫停之前,市縣已發布商品住宅用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公告,以及已依法批準改變土地用途、提高商品住宅用地容積率的,可以繼續按照法定程序供應土地、辦理改變土地用途及提高容積率、補繳土地出讓金等手續。
黎元君表示,如果美亞小區樓盤“改正”合法化,萬寧市政府繼續為美亞小區樓盤建設供地應不受“雙暫停”政策實施的制約性影響。“下一步我們主要維權任務就是盡可能與政府協商或者通過法律程序,促使美亞寧天下小區項目合法化。這個合法化簡單說也就是補辦手續,根據城鄉規劃法第64條規定,不影響規劃的實施尚可改正的可以改正,不能‘一刀切’。前面講了,美亞小區符合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僅如此,它還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等。住建部的相關文件指出,一要依法行政,二對歷史遺留的違法建筑要妥善處理,美亞小區是歷史遺留的建筑,是可以改正的違法建筑。從政府職責來說,在沒有對規劃進行重新修編的情況下,原有的規劃是堅決要落實的。”
黎元君認為,如萬讓2014-14、2014-15號地塊農轉用已經實際批準,只因萬寧市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未安排掛牌出讓等,“改正補辦手續”在具有其他行政許可等條件下是具備可操作性的。
除此之外,黎元君表示,通過對案件的研究——一個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合法性的研究,一個是業主行為正當性的研究,發現政府行政行為存在很多問題,業主善意占有或者沒有解決本案爭議以前,他們在美亞小區居住、占有、使用具有一個正當性。
“我們采取了兩個措施,一個是針對2019年2月1日由萬寧市人民政府組織拆除的行政行為向海南市人民政府提出復議決定;一個針對2017年7月10日作出的拆除行為處罰決定,向海南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同時針對萬寧市幾個部門的公告提出了行政復議。”他說。
——2017年6月15日,萬寧市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罰款。
——2017年7月5日至24日,萬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又向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和《關于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公告》,限其自行拆除違法建筑,并依法履行強制執行催告程序。
黎元君指出,2017年3月左右,美亞小區的大部分業主已經購買房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建設性法規和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規定,他們是本案的利害關系人,或者說是處罰的對象之一,萬寧市國土局、萬寧市住建局應該按照法律程序通知他們參加行政復議或者聽證,但是沒有。
黎元君認為,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美亞小區確實沒有獲得五證,2017年6月對它進行“沒收”的行政處罰沒有問題。但一個月時間,萬寧市住建局又對美亞小區做出“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這兩個行政決定是相矛盾的,“沒收了,就不能再拆除。根據行政處罰法24條規定,同一個違法行為不能進行兩次罰款,行政法理論引出一事不再罰。萬寧市國土局和住建局是不同職能部門,依據不同規范進行處罰,但是涉及同一個已經固定的違法行為的后果,這違反了一事不再罰的原則。”
《海南省查處違法建筑若干規定》第十條規定:“城鎮違法建筑當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負有查處職責的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將逾期未拆除的情況報告……人民政府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責成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實施強制拆除。”黎元君說,按此規定,萬寧市政府*遲應于2017年8月14日作出批準決定實施行政強制拆除,而時至2019年2月才組織實施行政強拆拆除行政行為已經超過法定期限。
美亞小區
澎湃新聞了解到,在2019年4月20日萬寧市政府恢復限時供電之前,美亞小區業主做了多番努力。
2019年2月19日,業主向海南省人民政府發起行政復議申請書:一、請求復議機關依法確認被申請人組織實施對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美亞小區房屋實施強制拆除的行政行為違法。二、確認被申請人組織實施對申請人居住生活用電采取停電措施的行政行為違法。三、請求責令被申請人立即恢復對申請人小區居住生活供電。
2019年2月25日,業主代表向萬寧市政府發起行政復議申請書,請求決定撤銷被申請人發布的《關于萬寧市住房保障房產管局、萬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萬寧市公安局限期辦理退還認購房款并搬離違建樓盤的公告》。該公告主要內容為:“……美亞航空房地產(海南)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已按萬寧市人民要求于2019年2月23日發出公告,對所有認購對象進行退款賠償,現責令買賣雙方于2019年3月5日前辦理完畢退款手續,認購對象必須在該日期前搬離該違建樓盤,拒不按公告要求辦理退還購房款手續并搬離的,對政府組織拆除該違建樓盤后果自負。”
萬寧市政府2019年3月5日作出(2019)萬府復不受字2號《行政復議不予受理決定書》,以原告主體不適格、申請行政復議時間超過法定期限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原告的復議決定。
2019年3月8日,美亞小區業主不服萬寧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被告知涉及美亞小區業主的問題均由海南省政府集中研究以化解矛盾方式進行處置。
“(2019年)4月份,海南省人民政府組織了聽證,聽證以后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糾紛,我們就終止了行政復議的申請,用更大空間進行行政協調。”黎元君說。
法律專家團:萬寧市存在“先掛賬,后補辦”的事實行為
2019年6月2日,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應松年、劉金友,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立新、北京大學教授姜明安組成的專家團召開了論證會。
論證書顯示,“萬寧市政府以及有關行政機關未依法律程序對萬讓2014-14、2014-15號地塊進行招拍掛、出讓和許可重點項目建設’先掛賬,后補辦’等行政不作為、行政作為是形成美亞業主房屋違反建設程序而形成程序性違法建筑的主要因素;同時,萬寧市有關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前后未通知美亞業主,也未公示美亞·榕天下小區樓盤為違法建筑信息,也是導致美亞業主喪失利害關系人救濟權利和形成房屋買賣法律關系的重要因素。”
論證書認為,在美亞小區業主購買房屋前后的時間段里,萬寧市政府管轄范圍內及其官網沒有公告、公示過關于美亞小區樓盤為無“五證”的樓盤,以及被行政處罰過的信息。美亞業主購買房后,萬寧市行政機關公布的 “五證”不齊樓盤名單里也沒有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銷售的美亞小區樓盤為“五證”不全信息等。美亞業主購房前通過調查了解到美亞小區樓盤符合萬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萬寧興隆通用航空旅游度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土地已經通過農轉用批準,且作為重點項目的土地和建設手續可補辦性事實情況等,才作出判斷與美亞開發公司簽訂了認購協議并交納了購買款。因此,美亞業主不知自己無占有房屋的權利且無重大過失……通過這一系列行為可判斷美亞業主購買美亞小區樓盤屬于善意占有房屋。
美亞業主在其主張權利進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活動期間,以及人民法院未終審判決前或未解決本案爭議前,業主善意占有并居住使用房屋具有正當性。萬寧市政府應當保護他們居住使用的權利,并促使有關職能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完善水、電全天供應并開通電梯解決老年人上樓方便等問題。
論證書指出,2015年10月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網刊載海南日報《萬寧打響項目建設攻堅戰》一文中要求:實現“全市今年省重點項目開工率100%,投資計劃完成率100%”等六個“確保”。 在此次投資項目百日大會戰工作中,萬寧要求發改、財政、國土、住建、工信、商務等部門在辦理項目建設審批手續時,采取“優先受理、限時辦結、快審快辦”、“先掛賬、后補辦”等辦法,提高審批速度,壓縮審批時間,加快前期工作。不僅如此,2015年萬寧市政府在《萬寧市投資項目百日大會戰推進情況》、《萬寧市172個重點項目累計完成投資23.7億元》、《萬寧今年計劃投入逾161億元建設123個重點項目》、《萬寧市2016年服務社會投資百日大行動實施方案》公開信息中均明確采取“先掛賬、后補辦”等辦法允許重點項目先開工建設,后補辦手續的做法。
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于2015年10月在萬寧市政府發布“先掛賬,后補辦”規定后開始施工建設美亞小區樓盤。據2017年6月28日萬寧市住建局作出的《關于萬寧市東和農場戰斗隊范圍內違法建設情況的報告》稱:“美亞航空房地產(海南)投資有限公司在位于萬寧市東和農場戰斗隊范圍內建設房屋,于2015年10月份動工至今,共建設了9幢9層樓房,全部封頂,已裝修基本完工,總建筑面積約55116.6平方米。”
專家團從邏輯上推定,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于2015年10月開工建設美亞小區樓盤應當與萬寧市有關行政機關的要求或實質性行政許可相關聯,這很大程度上與海南省政府“新申報的2012年以來的招商簽約項目100%開工”要求吻合,也與萬寧市政府實現“全市今年省重點項目開工率100%,投資計劃完成率100%”等六個“確保”相符。
不僅如此,專家們還從證據材料方面了解到萬寧市政府在相當長時間段里是在保護美亞小區樓盤的存續或落實“先掛賬,后補辦”規定的允諾的。即使對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作出了拆除行政處罰,但并沒有依法實施自行行政強制拆除程序。2016年4月8日萬寧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站向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多次下發《工程隱患通知書》(注:違法建筑建設時還有萬寧市質監站參與)。萬寧市質監站還分別于2016年10月13日、11月26日,2017年3月7日、7月4日向美亞開發公司下發《建筑工程檢查整改通知書》等。2016年4月20日萬寧市住建局對美亞小區樓盤建設第一期工程實際施工人溫大波下發《海南省城建監察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同日,萬寧市住建局對實際施工人溫大波下發《海南省城建監察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此時的“限期改正”就是要求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補辦土地及建設手續;也符合萬寧市政府要求“先掛賬、后補辦”先開工建設后補辦手續的實質性行政許可。
孤零零的美亞小區全景。
上述律師專家們指出,根據信賴保護原則,在本案中,政府承諾的事項(協議約定的義務)應當積極履行;政府未履行承諾因而造成不良后果,不應由相對人及利害關系人(即美亞小區業主)承擔;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能補救應當積極補救,不能補救的,亦應盡量保護相對人及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根據政府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原則,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應當具有合法性,不僅包括事實認定、證據運用、法律依據合法,還包括程序合法。
美亞航空國際通航中心項目進展緩慢
這一項目中,更讓外界疑惑的,是美亞航空海南公司和美亞小區到底有沒有關系?
萬寧市政府和美亞航空海南公司在2019年3月9日共同發布的通報和聲明中,均表示:與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其違法建設的“美亞·榕天下”項目無任何關系。美亞航空海南公司聲明,與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屬完全獨立、互不相關的法人主體,不存在任何股權關聯和投資關聯;雙方從未簽署過任何性質的合作協議和合作意向;向萬寧市人民政府無息借款人民幣1.3億元是該公司行為,與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無任何關系。
事實上,此時的美亞航空海南公司的母公司美亞航空已經以6.25億元賣身總部位于河北廊坊的榮盛房地產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榮盛發展,002146.SZ)。
2016年4月20日,萬寧市住建局向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和《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責令停止違法建設行為。這也是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收到的第一份處罰。
而在此之前,榮盛發展公告,2016年4月15日,美亞航空海南公司與萬寧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出資設立萬寧美亞興隆通用航空機場管理有限公司,前者占股70%,由該公司對萬寧機場進行開發建設及后期管理。榮盛發展取得了美亞航空所擁有的美亞航空國際通航中心項目的規劃建設權和萬寧機場開發建設項目。
榮盛發展2018年年報及2019年半年報、2019年年報,均顯示海南萬寧美亞通用機場為其在建項目,且項目推進緩慢。2018年年報顯示,海南萬寧美亞通用機場2019年計劃開工面積1.19萬平方米。*近一期開工時間為2018年5月,竣工時間為2020年5月,總預算3.05億元。2019年半年報,海南萬寧美亞通用機場半年時間賬面金額僅增加了102.4萬元,工程進度完成情況從2018年底的17.5%變為17.71%。
又過了半年,截至2019年末,海南萬寧美亞通用機場賬面金額增加了123.14萬元,工程進度完成18.23%。
記者在美亞小區附近沒有看到項目工程施工的現場,那么是什么阻礙了海南萬寧美亞通用機場項目的發展呢?
根據工商信息,2019年12月23日早間,記者撥打了萬寧美亞興隆通用航空機場管理有限公司的電話,接電話的一個男性表示,萬寧美亞機場管理公司已經不在工商注冊的地址辦公了,他是誰不能告知,其他事情皆不了解。
當日下午2:30,記者到達萬寧美亞機場管理公司工商注冊地址,這棟樓是一個養老度假村中的7號樓,為一棟二層小樓。玻璃大門上、大廳墻上都貼有“榮盛”、美亞航空海南公司的標志。此外,旁邊8號樓的玻璃大門上也貼有“榮盛”的標志,但內部沒有相關痕跡。
榮盛發展在萬寧興隆的辦公室。
下午15時,記者通過玻璃門看到,從二樓貼有“總經理”銘牌的辦公室出來一名男性,進入隔壁“人力行政辦公室”。二樓另外兩個房間分別為“財務部”和“會議室”。
記者向其表明了身份,并詢問這里是否有工作人員。該名男性表示,這是私人地方,請記者出去。
記者之后在該度假村管理處向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工作人員表示,7號樓是榮盛發展那個房地產公司的,8號樓為度假村的資產,兩年前租給了榮盛發展。2019年7月、8月間,榮盛發展不再租用了。平時,榮盛發展有五六個人辦公,*近一兩個月時間不怎么見到有人進出。
澎湃新聞注意到,萬寧美亞機場管理公司和美亞航空的法定代表人均為周茂軍。工商資料顯示,周茂軍于2018年8月17日代替李金平,成為美亞航空的負責人;2019年4月9日,成為美亞航空海南公司的負責人。
2020年1月13日,記者去了美亞旅游航空公司位于三亞市三亞灣路的辦公地址,工作人員答應幫忙聯系周茂軍。1月14日,對方表示要等到下一周再決定是否接受采訪。2020年1月15日,記者去了其位于不遠處的鳳凰島上的辦公室,工作人員去陽臺上電話聯系了周茂軍,之后拒絕了記者電話和書面采訪的請求。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作為美亞航空法定代表人簽署三方協議的李金平,目前為三沙美亞航空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注冊地址與美亞旅游航空公司為同一個地址。工作人員沒有回答李金平現在何處工作的問題。
至于,美亞航空海南公司表示的與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毫無關系,黎元君說,“我們匯本里的證據,包括王占友(美亞房地產開發公司實控人)和美亞航空海南公司簽訂的協議,整個旅游度假區控制性規劃都證明了關聯性。我們對于開發商或者對于其他并購的主體,有自己的商業開發和計劃是理解的,在妥善解決好美亞小區業主的基礎上,是可以的。” 黎元君表示,通過股權轉讓,接手的公司既享有原來股東的權利,也有承接責任的義務,規劃仍然有效的情況下,公司必須按規劃實施;如果出于新的商業開發等目的,希望進行修編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也必須履行一個法定的程序。
2020年4月1日,美亞小區維權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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