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記者從海口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獲悉,海口市將棚改范圍內4宗拆舊建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這4宗地塊周邊設施配套齊全,土地價值量高,社會關注度較高。
4宗拆舊建新國有建設用地中,2宗為坡博坡巷棚改片區(qū)地塊,土地用途為城鎮(zhèn)住宅用地,地塊土地面積分別為24345.61平方米(合36.52畝)和29449.54平方米(合44.17畝),土地出讓年限為70年,容積率≤3.0,宗地按現狀出讓;另外2宗為濱江新城二期棚改片區(qū),土地用途為城鎮(zhèn)住宅與零售商業(yè)混合用地(商業(yè)建筑量不低于總計容量的25%),地塊土地面積分別為17745.49平方米(合26.62畝)和46962.66平方米(合70.44畝),土地出讓年限為城鎮(zhèn)住宅70年、零售商業(yè)40年,容積率≤4.175,宗地按現狀出讓。
據了解,海南省租賃住房項目、保障性住房項目、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列入省棚改計劃的棚戶區(qū)改造項目中在拆除舊房的原址上建設的商品住宅項目、征地及拆遷補償安置住宅項目不受商品住宅年度實施計劃限制。此次掛牌的地塊,均位于棚改范圍,已完成棚改安置工作,不受商品住宅年度實施計劃限制。
海口市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著力改善居民生活居住條件,提高居民居住幸福指數,全面優(yōu)化城市空間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省會城市品質和吸引力。
來源:海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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