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為進一步做好海口老舊住宅區拆除新建自主改造工作,原有的《海口市老舊住宅區自主改造試點工作指導意見》更名為《海口市扶持老舊住宅區拆除新建自主改造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新指導意見”),明確屬扶持類政策,非強制性規定,并對原有的部分條款做了修改,老舊小區自主改造不再需要征得100%業主同意,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即可啟動改造。
新指導意見明確,自主改造和海口目前正在開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兩者有區別,前者給予政策上的扶持,鼓勵符合棚戶區界定標準的老舊住宅區實施拆除新建自主改造(以下簡稱自主改造)活動;后者則側重于老舊小區基礎設施改造,可享受一定的財政資金扶持。
新的指導意見中也明確,老舊住宅區自主改造不再需要征求100%業主同意,征得住宅區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由業主作為改造主體,即可通過自籌資金或自主對外招商合作,自行實施小區整體或部分拆除重建。
據了解,自主改造為3類:
第一類
為房屋以居住功能為主,80%或以上面積的建筑建成使用時間超過25年,確需要通過改造滿足住宅規范標準、改善居住條件的;
第二類
為房屋以居住功能為主,居住建筑面積80%或以上使用時間超過15年,且建筑物滿足相關規定條件的;
第三類
為不屬于前兩類情況的,但住宅區整體存在比較嚴重的綜合安全隱患、場地低洼常年澇災嚴重或交通及配套設施不全等情形的。
新指導意見指出,自主改造單宗土地權屬清晰的老舊住宅區自主改造項目,用地規模一般不小于5畝。允許同一實施單位整合相鄰產權清晰的老舊小區統一改造,或跨區域對多個產權清晰的老舊小區統籌安置、整體測算、按規劃要求改造。自主改造老舊住宅區項目可享受免交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免征土地增值稅、免收不動產權屬初次登記費和不動產他項權利登記費、免征印花稅、減免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等6類優惠政策。
新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如對此次修改有相關建議意見的,請于9月8日24時前通過郵箱(1308479540@qq.com)報送,逾期不受理。
來源:海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