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政策新聞發布會
(2020年9月27日)
彭太華:女士們、先生們,大家下午好!歡迎出席省新聞辦組織的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政策新聞發布會。
今天,我們邀請到的嘉賓有: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張應端同志,省委人才發展局局長、省委人才辦主任陳雷同志,省科技廳副廳長韋勇同志,省教育廳黨委專職副書記呂治國同志,省衛健委副主任周國明同志,省金融監管局副局長管毅同志。請他們介紹海南自貿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兩個政策的相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朋友的提問。
下面,首先請組織部長張應端同志介紹。
張應端: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下午好!*近人才局動作頻繁,我謹代表省委組織部、人才局向大家對我們人才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也對大家前來參加今天的新聞發布會表示熱烈歡迎。現在,我就2項人才政策的總體情況作簡要介紹。
習近平總書記在“4·13”重要講話中深刻指出“事業因人才而興,人才因事業而聚”“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是國家的重大戰略,必須舉全國之力、聚四方之才”“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發布之際,又專門作出重要批示“要把制度集成創新擺在突出位置,解放思想、大膽創新,成熟一項推出一項,行穩致遠,久久為功”。
“4·13”以來,省委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海南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把人才工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采取一系列重要舉措推動人才事業超常規發展。兩年多來,海南省級層面共制定印發70多項人才政策,并采取省級部門“橫向”協同、省市縣和園區“縱向”聯動的方式,抓好各項政策落地落實。
人才評價是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使用的前提,是基礎性的工作。建立科學的人才分類評價機制,對于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引導人才職業發展、調動人才創新創業積極性具有重要作用。為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以薪酬水平為主要指標評估人力資源類別,建立市場導向的人才機制”要求,創新人才評價機制,發揮人才評價“指揮棒”作用,省委人才辦牽頭,聚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對標國際規則,經深入調查研究、認真學習借鑒,廣泛聽取方方面面的意見建議,并請全國人才研究領域權威機構和專家進行論證指導,研究制定了《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20)》,并配套制定了《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這兩項政策的出臺,是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具體舉措,是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是推動人才制度集成創新的重要體現。兩項政策的實施,必將有助于更好地分類精準評價所需人才,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和服務保障力度,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強大的人才支撐。
《分類標準(2020)》由3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編制說明。主要明確海南自由貿易港評價人才堅持德才兼備原則,并以市場認可、專業共同體和社會認可為基本依據,分類評價人才。第二部分為市場認可標準。以反映薪酬水平的納稅額作為主要評價指標,分別明確認定為各類別人才需要達到的個人所得稅、企業納稅總額標準。第三部分為專業共同體和社會認可標準。以人才任職經歷、工作業績、榮譽稱號等為重要指標,分別明確熱帶農業、旅游業等15個行業領域不同類別人才標準要素。同時,在印發的通知中明確,依據《分類標準(2020)》認定的A、B、C、D、E類人才與依據原有標準認定的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分別對應。
《認定辦法》主要是配套《分類標準(2020)》,結合我省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實際而作的修訂,在認定權限、條件等方面做了適當調整。
我就介紹這些,謝謝!
彭太華:謝謝張應端副部長的介紹。下面,請記者朋友們提問。提問前請各位記者先通報所在新聞單位名稱。現在開始提問。
中經新聞聯播記者:我們注意到,全國不少省區市都有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請問相比較而言,《分類標準(2020)》有什么特點?
陳 雷:謝謝這位記者朋友的關注,剛才應端副部長也介紹了,人才評價是一項很基礎、很重要的工作。另一方面,人才評價是人才引進、培養、流動、使用、激勵、服務、保障等各環節中非常有難度的一環,受主客觀因素,人才評價歷來是眾口難調的,難就難在如何做到精準。為創新人才評價機制,精準評價所需人才,《分類標準(2020)》在設計時充分考慮了以下三點:一是突出品德評價,把品德作為人才評價的首要內容;二是突出市場認可,以反映薪酬水平的納稅額作為通用的主要指標;三是突出專業共同體認可和社會認可,以人才任職經歷、工作業績、榮譽稱號等作為行業領域的分類評價指標。通過以上三點,把品德、能力、業績、貢獻等作為基本依據,力求全面精準地評價海南自由貿易港所需人才。
對比我省原有標準,以及國內其他省區市已經出臺的標準,《分類標準(2020)》主要體現出以下5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創新突破人才評價模式,努力打造全領域人才評價新標準。積極對標國際人才評價標準,突破傳統人才評價藩籬,打破以科技人才評價指標為主的固有模式,突出全領域人才評價,將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所需的三大產業類型、十個重點領域、十二個重點產業人才都納入評價范圍;突出各類型人才評價,將專業技術人才、管理人才、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社會工作人才都納入評價范圍;突出國內外人才統一評價,將國外“高精尖缺”人才與國內人才一體都納入進來,將人才標準覆蓋各個領域、各個類別、各個層次,努力打造適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的高層次人才評價新標準。
二是認真貫徹中央對人才評價工作新要求,堅決破除唯“帽子”傾向。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防止“帽子滿天飛”、按貢獻評價人才的重要要求,不把“帽子”作為各領域人才評價的普遍要求,而是把“帽子”作客觀區分,對反映人才為某領域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取得重大成就的獎項進行保留,對引育性人才項目不再保留,讓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本質。同時,把我省原有的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相應調整為A、B、C、D、E類人才,避免被異化為新的“帽子”。
三是深入貫徹落實《總體方案》相關要求,分類精準評價所需各類人才。堅持市場導向,在市場競爭比較充分的領域,盡可能采用薪酬稅收標準評價人才,根據納稅情況對各類人才進行評價,將除房地產業外的非國有企業納稅總額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經營管理者的評價依據,將個人所得稅納稅額作為各類人才的評價依據,切實體現以市場為導向、以貢獻論英雄。同時,充分尊重專業人才職業特點和成長規律,在通用標準之外靈活設定學會、協會等專業共同體和社會認可的標準,特別是在教育科研、醫療健康、社科文化、公共管理等薪酬水平不足以完全反映人才層次的領域,設定有針對性地分類評價標準,把僅通過薪酬不能反映其價值和貢獻的高層次人才都納入進來。
四是注重銜接國內外人才評價標準,更加突出國際人才評價。立足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對標國際規則,聚焦國際人才,積極對接國家外國專家局《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和我省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把國際上所認可的人才評價指標盡可能地納入進來,面向國際宣傳和引進這些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所需要的高層次人才。
五是包容審慎對待新經濟形態,與時俱進、不拘一格評價新業態人才。蓬勃發展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為經濟社會注入了新的增長動力和活力,各類新業態人才不斷涌現。這次標準制定堅持與時俱進、實事求是、不拘一格的原則,通過設定新標準,把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的各類新業態人才如電競獎項獲得者、網紅主播、知名網絡作家等納入標準之中。謝謝!
彭太華:請繼續提問。
三沙衛視記者:我們注意到,在15個行業領域的專業和社會認可標準中,教育和科研領域設置的具體指標數量*多,請問這是基于什么樣的考慮?
呂治國:首先感謝你對教育的關心關注。的確,在《分類標準》所涉及的15個領域中,教育和科研的具體指標相對比較多。之所以這樣設置,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基于教育事業的重要性。不管是對經濟社會的發展,還是對當前海南自貿港的建設,教育都是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撐的,具有基礎性和先導性的作用。教育系統也是人才高度聚集的一個重要領域,從全國層面看,80%以上的文科專家、50%以上的理工科專家和50%以上的院士都在教育系統。高層次人才多,人才評價的標準也很多。我們這次在設計具體指標時,充分考慮教育人才的特點,對標國際先進規則,借鑒國內外典型做法,注重與原有標準有機銜接,從多角度出發,盡可能地把有關評價標準都納入進來。比如,人才所獲得的重要獎勵,這是一個組織對人才前期成果的認可,我們就把國家教學名師獎、國家教學成果獎、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優秀校長獎等都納入進來;再比如,人才所在高校的社會影響,這是社會對人才成長平臺的一種認可,我們就將世界排名前200位的知名大學的教授、副教授等納入進來;又比如,人才所在團隊的專業發展水平,這是一個行業對人才所在團隊實力的認可,我們就把綜合大學排名前列、商科院校排名前列以及世界著名音樂、美術、藝術、設計院校的教授、副教授等都納入進來;還比如,人才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職稱和學歷,這是對人才個人專業能力的認可,我們就把專業技術一二三四級崗、相關領域高級職稱、相關專業博士學位等都納入進來。
二是基于教育和科研的關聯性。我們對教育和科研有一個形象的比喻,就是人才培養的“車之兩輪,鳥之兩翼”,兩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聯性。我們在設計具體指標時,統籌考慮了二者的關系,列為一個領域,并把能夠反映科研水平的標準都盡可能地囊括進來,比如國家科學技術獎、十佳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負責人等。當然,其他一些領域比如熱帶農業、互聯網和電信業等也都有科研人才,為避免重復,在那些領域都沒有再單列比較通用的科研類人才評價標準,其他行業領域的科研人才都可根據教育和科研領域相關人才標準進行認定。謝謝!
彭太華:請繼續提問。有請前面這位女士。
新浪海南記者:醫療健康也是一個重要的高層次人才集聚領域,請問《分類標準(2020)》在這個領域的人才標準較原有標準有什么特點?
周國明:謝謝新浪海南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從您的提問中,能夠看出您對我們原有的標準也比較了解。誠如所言,在原有標準中,醫療衛生人才也是評價的重點對象。相比較而言,《分類標準(2020)》體現了三個特點。
一是專門把醫療健康列為一個領域。醫療衛生事業事關民生福祉,具有較強的公益屬性,無法完全用薪酬水平來衡量醫療衛生事業貢獻和醫療衛生人才價值,所以這個標準在設計時,從專業共同體認可和社會認可的角度設計了一系列醫療衛生人才評價標準,同時把醫療衛生和健康服務相統籌,從大醫療的概念出發,專門作為一個行業領域進行分類精準評價,這也充分體現了對醫療衛生和健康服務人才的重視。
二是評價指標更加精準。以往評價醫療健康人才和評價其他人才一樣,基本上都是簡單地套用科技人才評價指標,不夠精準,也不太切合醫療衛生人才實際。新標準在設計時,堅持干什么評什么,需要什么設計什么,基本上把醫療健康產業所需人才都納入了進來。比如,既保留了原有的專業技術人才獎項獲得者,又增加了綜合醫院院長、副院長等管理人才,同時將沃爾夫獎、拉斯克醫學獎獲得者等一并納入進來,使標準涵蓋面更廣、指標更全。
三是堅持將個人評價與組織發展水平相結合。這個標準一改以往僅僅針對個人進行評價的方式,將組織發展水平同個人評價結合起來,依據組織發展程度評價人才層次,較以前更加科學合理。比如增加了復旦大學醫院管理研究所《中國*佳醫院專科匯總排行榜》排名醫院的科室主任、副主任、主任醫師等標準要素,使人才評價更加精準。
這個標準的出臺,將會很好地指導和幫助我省醫療機構更加精準地識別人才、更加科學地評價人才,更好地吸引集聚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所需要的國內外醫療和健康服務人才。謝謝!
彭太華:請繼續提問。
法制時報記者:各位領導下午好,我們注意到,其他的自由貿易港,比如香港、新加坡、迪拜,國際化程度都很高,請問《分類標準(2020)》在集聚國際人才方面有什么考慮?
韋 勇:好的,謝謝你的提問。自由貿易港作為對外開放的*高形態,海南需要更大力度地對外開放,也需要更加注重集聚國際人才。《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印發之后,我們在國際人才工作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包括制定出臺《關于開展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人才服務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2020—2024年試行)》《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才執業管理辦法(試行)》等政策文件,扎實推進國際人才工作改革創新。
《分類標準(2020)》在制定過程中,遵循國際慣例、對標國際規則、借鑒國際標準,緊密對接國家外國專家局《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和《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2020—2024年試行)》等政策文件,專門設計國際人才方面評價標準一百多條,占“專業認可和社會認可”總條目的近三分之一。畝,較好地體現了國際人才評價需要。比如,在具體的指標上,既包括世界著名音樂、美術、藝術、設計院校校長、副校長等管理人才,世界著名樂團首席指揮、藝術總監等藝術人才;還包括美國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IEEE)會士、國際光學工程學會(SPIE)會士等專業人才。
《分類標準(2020)》通過更加注重國際人才分類精準評價,有利于充分發揮人才評價的“指揮棒”作用,面向全球宣傳和引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需要的國際人才,打造國際人才的集聚高地。謝謝!
彭太華:請繼續提問。
中國網記者:原有標準中涉及金融業的評價指標較少,此次發布的《分類標準(2020)》,將現代金融服務業單獨作為一個行業領域,請問這樣調整的考慮是什么?
管 毅:謝謝你的提問。大家都知道,金融業在現代經濟體系中發揮著重要的支持和推動作用。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必須大力發展金融業,優化金融服務環境,提升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而金融業的發展關鍵在于人才,必須加快集聚一批國際化、專業化、高層次的金融業人才。
為了更好地評價和引進、培養金融業高層次人才,在《分類標準(2020)》制定過程中,我們專門把金融業作為一個領域納入進來,把金融業所需要的高層次人才,如取得高級審計師、高級經濟師職稱等作為重要評價指標納入進來。特別是為吸引更多金融領域的國際人才,《分類標準(2020)》突出國際化視野,把國際著名會計師事務所區域總部高級管理人才,特許注冊金融分析師(CFA)、英國精算師(FIA)、北美精算師(FSA)、注冊國際投資分析師(CIIA)資格證書獲得者等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所需要的高層次人才都盡可能地納入進來,通過這些措施,必將有力推進自貿港金融建設的快速發展。謝謝!
彭太華:還有媒體記者朋友想提問嗎?
南海網記者:與《分類標準(2020)》相配套,這次同步修訂出臺了《認定辦法》,請問與原辦法相比較,主要調整了哪些方面?
陳 雷:這次我們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有關精神,同步出臺了《分類標準(2020)》與《認定辦法》。《認定辦法》結合高層次人才認定工作實際,主要從4個方面對原辦法進行了調整優化。
一是下放認定權限,優化認定程序。為推動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市縣和用人單位在人才認定和服務保障工作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認定辦法》進一步下放了認定權限,將E類人才認定權一放到底,下放給具備條件的中央駐瓊企事業單位、總部經濟企業、省重點園區、省屬事業單位、省屬重點企業、法定機構、市縣認定并發證;將D類人才認定權下放給具備條件的省重點園區、市縣認定并發證;將A、B、C類人才認定權一并下放,省人才服務中心只負責備案和發證。
二是堅持權責統一,強化責任意識。在下放認定權限的同時,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后監督,開展工作檢查指導,并明確對申報人、用人單位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弄虛作假分別作出相應處理。
三是注重人才貢獻,放寬認定條件。明確超過規定認定年齡且已在瓊全職工作15年以上的高層次人才,不需再作認定即可繼續享受相關服務保障待遇,激勵更多的高層次人才到自由貿易港做貢獻,并明確將“銀發精英”匯聚計劃所引進的退休返聘人才納入認定范圍。
四是設定兜底條款,兼顧特殊人才。對于一些無法直接對應分類標準的特殊高層次人才,明確可以進行綜合研判認定。大家都知道,任何一個標準只要寫出來,都不可能窮盡所有的情況,對于分類標準中沒有列明的,但確實又是自由貿易港建設所需要的特殊人才,我們明確可以進行綜合研判認定,以利于引進更多的特殊人才。謝謝大家!
彭太華: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各位!
來源:海南省新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