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海口市房屋交易管理與產權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規范申請購房資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房產企業、存量房(二手房)出賣人不得收取無購房資格意向購房人任何費用,若收取則視為違規交易。
通知指出,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規范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管理的通知》(海住建管(2019) 151號)第二條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存量房(二手房)出賣人在與購房人確定購房意向前,購房人應具備購房資格。通知要求,不具備購房資格的購房人,房地產開發企業、存量房(二手房)出賣人不得收取意向購房人(未申請購房資格)的任何費用。若開發企業或賣房人收取意向購房人的任何費用,視為違規交易。
據了解,購房資格申請是個人事項,原則上應由購房人申請。自2020年11月15日起,意向購房人可通過海口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的官方微信公眾號自行申請購房資格碼。申請到購房資格碼即具備購買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的權利,該碼60天有效,過期可再次申請。購房資格碼使用后即可生成購房合同,該合同“一房一碼”,如再次購房需再次申請。
通知指出,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規范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管理的通知》(海住建管(2019) 151號)第二條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存量房(二手房)出賣人在與購房人確定購房意向前,購房人應具備購房資格。通知要求,不具備購房資格的購房人,房地產開發企業、存量房(二手房)出賣人不得收取意向購房人(未申請購房資格)的任何費用。若開發企業或賣房人收取意向購房人的任何費用,視為違規交易。
據了解,購房資格申請是個人事項,原則上應由購房人申請。自2020年11月15日起,意向購房人可通過海口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的官方微信公眾號自行申請購房資格碼。申請到購房資格碼即具備購買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的權利,該碼60天有效,過期可再次申請。購房資格碼使用后即可生成購房合同,該合同“一房一碼”,如再次購房需再次申請。
來源:海口市房屋交易管理與產權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