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值得關注的當屬,此次掛牌出讓的138.2畝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要求競買人需為世界500強或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且需有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項目的經驗,同時明確該宗地建成后的安居型商品房售價為12800元/㎡。
而另外2宗地面積較小,分別為4.15畝的其他商務混合服務型公寓混合零售商業用地、和2.95畝的其他商務混合旅館混合零售商業用地,均擬用于建設商業項目,起始價分別為2923萬元和2594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這兩個小地塊均為已發證權屬用地之間的一塊縫隙地,因此,為了集約高效利用土地,競買人需出具書面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須分別與YK01-02-01-01和YK01-02-01-02地塊其他部分統一規劃,或控規YK01-02-02地塊統一規劃,統一開發建設,并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對建筑工程實行智能化管理。
掛牌公告原文如下:
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三自然資告字〔2020〕57號
根據三亞市總體規劃、2020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項目建設的需要,依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原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統一交易管理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瓊府〔2018〕3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試行)》(瓊府〔2019〕13號)、《三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規范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號)及三亞市人民政府《關于掛牌出讓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控規YK01-02-01-01和YK01-02-01-02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關事項的批復》(三府函〔2020〕941號)等有關規定,經三亞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開發建設要求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
本次掛牌出讓宗地位于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控規YK01-02-01-01和YK01-02-01-02地塊,CGCS2000坐標系面積2768.08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標系面積2765.74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標詳見地塊勘測定界圖。其中:1. 控規YK01-02-01-01地塊,CGCS2000坐標系面積1332.80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標系面積1331.67平方米);2. 控規YK01-02-01-02地塊,CGCS2000坐標系面積1435.28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標系面積1434.07平方米)。該宗地規劃用地性質為其他商務混合服務型公寓混合零售商業用地(用地代碼:B29/B14f/B11),對應土地用途分別為商務金融用地、旅館用地和零售商業用地。其中,商務金融用地占50%,旅館用地占40%,零售商業用地占10%。
2020年10月28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關于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控規YK01-02-02等地塊用地具備凈地出讓條件的證明》,證明崖州灣科技城控規YK01-02-01-01和YK01-02-01-02地塊內約2768.08平方米用地土地征收及“兩公告一登記”工作已完成。三亞市崖州區人民政府已與被征地單位簽訂了《征用土地補償協議書》,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等款項已支付到位,相關征地材料現存于崖州區人民政府。目前地塊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該宗地具備凈地出讓的條件。經我局核查,該宗地不屬于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已經處置到位并組織供應的土地。
該宗地概況及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下表:
根據有資質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評估,并經評估專家小組評審通過,該宗地土地評估總價為2834.6249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控規YK01-02-01-01地塊土地評估價為1364.8404萬元。其中:商務金融用地土地評估單價為10556元/㎡(折合703.73萬元/畝),土地評估價為703.4518萬元;旅館用地土地評估單價為9504元/㎡(折合633.60萬元/畝),土地評估價為506.6772萬元;零售商業用地土地評估單價為11608元/㎡(折合773.87萬元/畝),土地評估價為154.7114萬元。
2. 控規YK01-02-01-02地塊土地評估價為1469.7845萬元。其中:商務金融用地土地評估單價為10556元/㎡(折合703.73萬元/畝),土地評估價為757.5408萬元;旅館用地土地評估單價為9504元/㎡(折合633.60萬元/畝),土地評估價為545.6341萬元;零售商業用地土地評估單價為11608元/㎡(折合773.87萬元/畝),土地評估價為166.6096萬元。
該宗地在辦理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及征收手續時,占用農用地0.2768公頃,其中耕地0.1509公頃(包含水田0.0579公頃、旱地0.0930公頃),根據我市近期異地補充耕地指標價格標準,水田開墾費用標準為45萬元/畝,旱地開墾費用標準為20萬元/畝,則該宗地耕地開墾費為66.9825萬元。根據《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的規定,三亞市耕地占用稅適用標準為35元/平方米,該宗地耕地占用稅為9.6880萬元。同時,根據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的《關于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適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財綜〔2006〕48號)第二條規定,三亞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為42元/平方米,該宗地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為11.6256萬元。
綜上,該宗地土地評估價、耕地開墾費、耕地占用稅、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合計2922.9210萬元。因此,確定該宗地掛牌出讓起始價為2923萬元。
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規定,鑒于該宗地在省級六類產業園區(原三亞創意產業園)內,且用地規劃性質為其他商務混合服務型公寓混合零售商業用地(用地代碼:B29/B14f/B11,比例:5:4:1),擬用于建設商業項目。其中,用地規劃性質為其他商務用地及零售商業用地的,屬房地產中的商務金融用地和零售商業用地,不設出讓控制指標;用地規劃性質為服務型公寓的,屬旅游產業中的旅館用地,亦不設出讓控制指標。以上出讓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二)開發建設要求。
1.競買人須在競買初審前與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對接,充分知曉該宗地《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內容,并向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出具書面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則將嚴格按照該宗地《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規定的要求進行項目開發建設。同時,競買人須在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與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并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根據片區產業規劃發展的要求,鑒于該宗地為已發證權屬用地之間的一塊縫隙地,面積較小,為集約高效利用土地,競買人需出具書面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須與控規YK01-02-01-01和YK01-02-01-02地塊其他部分統一規劃,統一開發建設,并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對建筑工程實行智能化管理。
3.競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后,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和合同約定,及時動工興建,并按合同約定期限建成,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建成,應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延期。否則,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4.該宗地項目建設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裝配率不得低于50%,且需符合裝配式建筑相關規定(具體按照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求執行)。
二、競買事項
(一)競買人資格: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該宗地競買人資質由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初審。
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土地出讓掛牌:
1.在三亞市范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并未及時改正的;
2.在三亞市有閑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并未及時糾正的。
(二)報名參加競買人須提交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根據2020年2月15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出臺的《三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第三條“新出讓土地可按“招拍掛”出讓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的規定,該宗地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585萬元整(即掛牌出讓起始價的20%),競買人交保證金之前必須先通過掛牌出讓競買人資質的審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出具初審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4日。
競買人競得該宗地使用權,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后,競買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宗地的成交價款。同時,為加快土地出讓金收繳,競得人應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納完全部土地出讓金。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競買申請人可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9日到三亞市房產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咨詢和購取《掛牌出讓文件》(《掛牌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有意參加競買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并按《掛牌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9日16時30分。
經審核,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后,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20年12月29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參加競買資格。
(四)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該宗地掛牌時間為:2020年12月21日09時00分至2020年12月31日08時30分。
(五)確定競得人原則: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于底價并符合競買條件,確定該競買人為競得人。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確定出價*高且不低于底價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確定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期限內無人應價或者競買人報價均低于底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不確定競得人。
4.在掛牌期限截止前10分鐘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高者為競得人。
(六)本次競買活動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
(七)成交價款含耕地占用稅,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
(八)其它事項:該宗地以現狀土地條件掛牌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聯系電話:88364406 66529845 65303602
聯系人:趙先生(13807527707)
地址:1.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三亞市房地產服務中心7樓7005室——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
查詢網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11月30日
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三自然資告字〔2020〕58號
根據三亞市總體規劃、2020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項目建設的需要,依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原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統一交易管理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瓊府〔2018〕3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試行)》(瓊府〔2019〕13號)、《三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規范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號)及三亞市人民政府《關于掛牌出讓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控規YK01-02-02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關事項的批復》(三府函〔2020〕945號)等有關規定,經三亞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開發建設要求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
本次掛牌出讓宗地位于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控規YK01-02-02地塊,CGCS2000坐標系面積1966.28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標系面積1964.54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標詳見地塊勘測定界圖。該宗地規劃用地性質為其他商務混合旅館混合零售商業用地(用地代碼:B29/B14/B11),對應土地用途分別為商務金融用地、旅館用地及零售商業用地。其中,商務金融用地占50%,旅館用地占30%,零售商業用地占20%。具體情況為:1.商務金融用地,CGCS2000坐標系面積983.14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標系面積982.27平方米);2.旅館用地,CGCS2000坐標系面積589.88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標系面積589.36平方米);3.零售商業用地,CGCS2000坐標系面積393.26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標系面積392.91平方米)。
2020年10月28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出具了《關于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控規YK01-02-02等地塊用地具備凈地出讓條件的證明》,證明崖州灣科技城控規YK01-02-02地塊內約1966.28平方米用地土地征收及“兩公告一登記”工作已完成。三亞市崖州區人民政府已與被征地單位簽訂了《征用土地補償協議書》,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等款項已支付到位,相關征地材料現存于崖州區人民政府。目前地塊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該宗地具備凈地出讓的條件。經我局核查,該宗地不屬于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已經處置到位并組織供應的土地。
該宗地概況及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下表:
根據有資質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評估,并經評估專家小組評審通過,該宗地土地評估總價為2578.1874萬元。具體情況如下:1.商務金融用地土地評估單價為13245元/㎡(折合883萬元/畝),土地評估價為1302.1689萬元;2.旅館用地土地評估單價為11925元/㎡(折合795萬元/畝),土地評估價為703.4319萬元;3.零售商業用地土地評估單價為14560元/㎡(折合970.67萬元/畝),土地評估價為572.5866萬元。
該宗地在辦理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及征收手續時,占用農用地0.1966公頃(不涉及耕地)。再根據《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的規定,三亞市耕地占用稅適用標準為35元/平方米,該宗地耕地占用稅為6.8810萬元。同時,根據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的《關于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財綜〔2006〕48號)第二條規定,三亞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為42元/平方米,該宗地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為8.2572萬元。
綜上,該宗地土地評估價、耕地占用稅、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合計2593.3256萬元。因此,確定該宗地掛牌出讓起始價為2594萬元。
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規定,鑒于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控規YK01-02-02地塊在省級六類產業園區(原三亞創意產業園)內,且用地規劃性質為其他商務混合旅館混合零售商業用地(用地代碼:B29/B14/B11,比例:5:3:2),擬用于建設商業項目。其中,用地規劃性質為其他商務用地及零售商業用地的,屬于房地產中的商務金融用地和零售商業用地,不設出讓控制指標;用地規劃性質為旅館用地的,屬于旅游產業中的旅館用地,亦不設出讓控制指標。以上出讓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二)開發建設要求。
1.競買人須在競買初審前與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對接,充分知曉該宗地《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內容,并向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出具書面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則將嚴格按照該宗地《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規定的要求進行項目開發建設。同時,競買人須在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與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并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根據片區產業規劃發展的要求,鑒于該宗地為已發證權屬用地之間的一塊縫隙地,面積較小,為集約高效利用土地,競買人需出具書面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須與控規YK01-02-02地塊統一規劃,統一開發建設,并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對建筑工程實行智能化管理。
3.競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后,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和合同約定,及時動工興建,并按合同約定期限建成,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建成,應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延期。否則,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4.該宗地項目建設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裝配率不得低于50%,且需符合裝配式建筑相關規定(具體按照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求執行)。
二、競買事項
(一)競買人資格: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該宗地競買人資質由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初審。
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土地出讓掛牌:
1.在三亞市范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并未及時改正的;
2.在三亞市有閑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并未及時糾正的。
(二)報名參加競買人須提交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根據2020年2月15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出臺的《三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第三條“新出讓土地可按“招拍掛”出讓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的規定,該宗地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519萬元整(即掛牌出讓起始價的20%),競買人交保證金之前必須先通過掛牌出讓競買人資質的審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出具初審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4日。
競買人競得該宗地使用權,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后,競買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宗地的成交價款。同時,為加快土地出讓金收繳,競得人應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納完全部土地出讓金。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競買申請人可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9日到三亞市房產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咨詢和購取《掛牌出讓文件》(《掛牌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有意參加競買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并按《掛牌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9日16時30分。
經審核,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后,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20年12月29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參加競買資格。
(四)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該宗地掛牌時間為:2020年12月21日09時00分至2020年12月31日09時10分。
(五)確定競得人原則: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于底價并符合競買條件,確定該競買人為競得人。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確定出價*高且不低于底價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確定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期限內無人應價或者競買人報價均低于底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不確定競得人。
4.在掛牌期限截止前10分鐘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高者為競得人。
(六)本次競買活動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
(七)成交價款含耕地占用稅,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
(八)其它事項:該宗地以現狀土地條件掛牌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聯系電話:88364406 66529845 65303602
聯系人:趙先生(13807527707)
地址:1.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三亞市房地產服務中心7樓7005室——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
查詢網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11月30日
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三自然資告字〔2020〕59號
根據三亞市總體規劃、2020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和項目建設的需要,依據《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原國土資源部第39號令)、《海南省建設用地使用權統一交易管理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宏觀調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見》(瓊府〔2018〕3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產業項目發展規劃和用地保障的意見(試行)》(瓊府〔2019〕13號)、《三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規范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1號)及三亞市人民政府《關于以“限房價、競地價”方式掛牌出讓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控規YK03-03-03、YK03-03-04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關事項的批復》(三府函〔2020〕942號)等有關規定,經三亞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和開發建設要求
(一)掛牌出讓宗地基本情況。
本次掛牌出讓宗地位于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控規YK03-03-03、YK03-03-04地塊,CGCS2000坐標系總面積92142.67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標系總面積92064.70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標詳見地塊勘測定界圖。具體情況如下:1.控規YK03-03-03地塊,CGCS2000坐標系面積45934.99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標系面積45896.12平方米);2.控規YK03-03-04地塊,CGCS2000坐標系面積46207.68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標系面積46168.58平方米)。該宗地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用地代碼:R2),擬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因此,該宗地土地用途為城鎮住宅用地(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
2020年10月12日,三亞市人民政府以《關于三亞崖州灣科技城YK03-03-03地塊內約4.59公頃、YK03-03-04地塊內約4.62公頃用地具備凈地出讓條件的證明》,證明三亞崖州灣科技城YK03-03-03地塊內約4.59公頃、YK03-03-04地塊內約4.62公頃用地土地征收及“兩公告一登記”工作已完成。三亞市崖州區人民政府已與被征地單位簽訂了《征用土地補償協議書》,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等款項已支付到位,相關征地材料現存于市吉陽區人民政府。目前地塊上的附著物已清表、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地塊周邊可以滿足施工建設所需的水、電供應,相關設備、機械可以進場施工。該宗地具備凈地出讓的條件。經我局核查,該宗地不屬于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已經處置到位并組織供應的土地。
根據2020年11月17日,三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出具的《關于科技城控規YK03-03-03、YK03-03-04及YK06-02-03、YK06-02-04和YK06-05-01、YK06-05-02地塊銷售價格的函》(三住管函〔2020〕329號),確定該宗地建成后的安居型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為12800元/平方米。
該宗地概況及規劃指標等情況詳見下表:
根據有資質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評估,并經評估專家小組評審通過,該宗地土地評估總價為77261.2198萬元。具體情況為:1.控規YK03-03-03地塊土地評估單價為8400元/㎡(折合560萬元/畝),土地評估價為38585.3916萬元;2.控規YK03-03-04地塊土地評估單價為8370元/㎡(折合558萬元/畝),土地評估價為38675.8282萬元。
該宗地在辦理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及征收手續時,占用農用地9.2142公頃(其中水田6.9889公頃,旱地0.8570公頃)。根據我市近期異地補充耕地指標價格標準,水田開墾費用標準為45萬元/畝,旱地開墾費用標準為20萬元/畝,則該宗地耕地開墾費為4974.6075萬元。再根據《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的規定,三亞市耕地占用稅適用標準為35元/平方米,該宗地耕地占用稅為322.4970萬元。同時,根據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的《關于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財綜〔2006〕48號)第二條規定,三亞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為42元/平方米,該宗地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為386.9964萬元。
綜上,該宗地土地評估價、耕地開墾費、耕地占用稅、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合計82945.3207萬元。因此,確定該宗地掛牌出讓起始價為82946萬元。
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第十二條規定“本控制指標在執行過程中,各市縣及各產業園區為促進土地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和優化配置,可以制定高于本控制指標的土地出讓控制指標”。2020年11月3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出具了《關于調整深海科技城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宗地掛牌出讓有關事宜的函》(三科技城函〔2020〕645號),確定該宗地的投資強度指標為600萬元/畝,年度產值和年度稅收不設出讓控制指標。以上出讓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二)銷售對象及開發建設要求。
1.根據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關于調整深海科技城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宗地掛牌出讓有關事宜的函》(三科技城函〔2020〕645號),該宗地建成后的安居型商品住房銷售對象為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內符合科技城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條件的對象。項目銷售對象由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根據相關規定審核確定。
2.競買人須在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與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并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3.根據片區規劃要求,競得人須按照國家、行業管理規范的要求建設體育活動站、社區服務中心、幼兒園等配套設施和地下停車位,建設完工驗收合格備案后,須無償移交給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或其指定的下屬公司。同時,競得人須負責辦理移交的配套設施的不動產權證書。
4.該宗地項目建設應采用裝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裝配率不得低于50%,且需符合裝配式建筑相關規定(具體按照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求執行)。
5.本項目應按照三亞崖州灣科技城規劃設計管控要求及規劃設計條件進行方案設計和實施。
6.該宗地應在項目設計全過程中使用BIM技術進行設計,在申請建設工程規劃報建時,應按三亞崖州灣科技城BIM交付標準提交相應階段的BIM模型及相關設計成果,并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對建筑工程實行智能化管理。
二、競買事項
(一)競買人資格: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根據片區產業規劃發展要求,該宗地擬用于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為保障項目建設品質,競買人或其關聯企業須滿足以下條件:1.需為《財富》雜志世界500強企業或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提供由中國房地產TOP10研究組頒發的證書);2.需有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項目的經驗(提供項目相關報建或竣工驗收備案的材料)。同時,競買人需出具書面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應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1號)及地塊的規劃要求,在該宗地上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并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對建筑工程實行智能化管理。該宗地競買人資質由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初審。
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土地出讓掛牌:
1.在三亞市范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并未及時改正的;
2.在三亞市有閑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并未及時糾正的。
(二)報名參加競買人須提交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根據2020年2月15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出臺的《三亞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項目建設的政策措施》第三條“新出讓土地可按“招拍掛”出讓起始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的規定,該宗地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16590萬元整(即掛牌出讓起始價的20%),競買人交保證金之前必須先通過掛牌出讓競買人資質的審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出具初審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4日。
競買人競得該宗地使用權,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后,競買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宗地的成交價款。同時,競得人應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繳納完全部土地出讓金。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競買申請人可于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9日到三亞市房產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咨詢和購取《掛牌出讓文件》(《掛牌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有意參加競買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并按《掛牌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29日16時30分。
經審核,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后,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20年12月29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參加競買資格。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該宗地掛牌時間為:2020年12月21日09時00分至2020年12月31日09時50分。
(五)確定競得人原則:
本次掛牌出讓采取“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公開出讓,安居型商品住房建成后的房屋銷售價格定為12800元/平方米。具體確定競得人程序如下:
1.競買人申請參與競買。通過競買資質審查且按照掛牌出讓公告規定時間繳納完競買保證金后,競買人方具有競買資格。競買人在掛牌期間,須在掛牌出讓起始價的基礎上進行書面報價,競價幅度為1萬元或以1萬元的整數倍遞增。
2.僅有一位具有競買資格的競買人參與競買,且其*高報價高于或等于土地出讓底價,則該競買人為該宗地使用權競得人。
3.兩位或兩位以上具有競買資格的競買人參與競買,如其*高報價高于或等于土地出讓底價,則報價*高者為該宗地使用權競得人。當競買人持續競價達到該宗地土地評估總價的126%時(即本次土地出讓*高限價97350萬元),則現場轉入以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按照搖號規則,搖號中簽者即為該宗地使用權競得人。但僅有一位競買人愿意參與現場搖號,其余競買人選擇放棄時,則申請搖號的競買人為該宗地使用權競得人。
(六)本次競買活動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
(七)成交價款含耕地占用稅,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
(八)其它事項:該宗地以現狀土地條件掛牌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聯系電話:88364406 66529845 65303602
聯系人:趙先生(13807527707)
地址:1.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三亞市房地產服務中心7樓7005室——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
查詢網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0年11月30日
來源:海南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