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亞市區鳴喇叭的通告
為減少交通噪聲污染,改善和保護生活環境,營造安定和諧的人居環境,進一步推進我市國際自貿區(港)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決定自2021年2月10日,在三亞市區道路、主要旅游景區道路范圍內行駛的機動車禁止鳴喇叭,現將具體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以下所屬范圍內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機動車鳴喇叭。
區域一:
(一)鳳凰路海虹路口起至下洋田全段;
(二)御海路全段;
(三)新城路全段;
(四)三亞灣路全段;
(五)光明路全段;
(六)勝利路全段;
(七)勝利路建港路口至建港路解放路口路段;
(八)解放路全段;
(九)榆亞路解放路口至榆亞路狗嶺路口路段;
(十)狗嶺路全段;
以上路網形成的交通閉合區域內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禁鳴喇叭范圍內。
區域二:
(一)迎賓路學院路口至海月廣場路段;
(二)學院路迎賓路口至荔枝溝路路口路段;
(三)荔枝溝路師部農場路口至鳳凰路和金雞嶺路全段;
(四)海螺一路全段;
以上路網形成的交通閉合區域內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禁鳴喇叭范圍內。
區域三:
(一)育新路口鳳凰路路口至育秀路口路段;
(二)育秀路全段;
(三)三亞動車站站前廣場區域內所有道路;
(四)海潤路鳳凰路路口至高架橋路段;
以上路網形成的交通閉合區域內所有主次干道、支路、和胡同里巷均包含在禁鳴喇叭范圍內。
區域四:
鹿回頭片區內所有主、次干道,支路、胡同里巷道路。
二、以下所屬范圍內夜間(20:00至次日上午08:00)禁止機動車鳴喇叭。
區域五:
亞龍灣景區內所有主次干道、支路道路。
區域六:
海棠區海棠南路、海棠北路、江林路、紅龍路、江前港路全段。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受上述禁鳴要求限制。
三、違反通告規定處罰
違反本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七項的規定處以50元罰款。
特此通告。
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1年2月3日
來源:三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