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衛生健康委發布《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轉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合理設置專門窗口或區域,為“愿檢盡檢”人群、返鄉人員等單純進行核酸檢測的群眾提供采樣服務,群眾無須掛號且免收門診檢測費。
《通知》提出,各市縣衛生健康委要繼續提升轄區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確保轄區內二級及以上綜合醫療機構(含社會辦醫療機構)全部可正常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
各市縣衛生健康委要加強轄區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管理工作,保證其在生物安全標準下規范檢測,對采樣人員及實驗室檢驗人員定期開展培訓、考核;強化對各醫療衛生機構采樣點的管理,確保采樣點設置規范、達到生物安全標準,各醫療機構新增采樣點(含臨時采樣點)要及時向屬地市縣衛生健康委報備,經市縣衛生健康委審核通過后方可開展采樣工作。各市縣衛生健康委要全面掌握轄區內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實驗室相關信息,通過官方網站、主流媒體等形式向社會公布轄區內所有核酸檢測機構名稱、工作時間、聯系電話、預約方式和采樣點地址,要及時更新新增或關停的檢測機構、采樣點信息。
《通知》要求,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院感防控,加強通風和環境清潔消毒等工作,強化醫務人員個人防控。各檢測機構對于除“應檢盡檢”的重點人群(含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抵瓊人員)以外,隸屬于“愿檢盡檢”人群的,可按要求開展混樣檢測。
來源: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