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點擊查看全文)發布以來,一大批核心及配套政策密集出臺、落地見效,有力推動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順利開局、蓬勃展開。以下為迄今已發布政策匯總(點擊文件名稱可閱讀具體內容):
稅收政策
1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2020年6月23日)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配套政策】省政府《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2020年8月26日)
省財政廳等部門《關于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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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海南自貿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2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2020年6月23日)
對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
【配套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2021年1月27日)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20年7月31日)
國家稅務局海南省稅務局等部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企業實質性運營有關問題的公告》(2021年3月5日)
財政部、稅務總局《海南自由貿易港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年3月18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8年版)〉等報表的公告》(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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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原輔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2020年11月11日)
對包括椰子等農產品、煤炭等資源性產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導纖維預制棒等原輔料,以及飛機、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維修零部件共169項8位稅目商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配套政策】海關總署《海南自由貿易港進口“零關稅”原輔料海關監管辦法(試行)》(2020年11月30日)
4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2020年12月25日)
對符合條件的海南自貿港企業進口《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單》內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配套政策】海關總署《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2021年1月5日)
省政府《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2020年12月30日)
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進口企業資格認定有關事宜的公告》(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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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2021年3月4日)
對符合條件的海南自貿港企業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除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免稅、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商品,以及本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負面清單》所列設備外,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配套政策】財政部、海關總署《關于明確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相關產品范圍的通知》(2021年3月10日)
海關總署《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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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貿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進口企業主體資格如何認定?
6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2020年6月29日)
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為10萬元,不限次;擴大免稅商品種類,增加電子消費產品等7類消費者青睞商品;僅限定化妝品(30件)、手機(4部)和酒類(合計不超過1500毫升)商品的單次購買數量;具有免稅品經銷資格的經營主體可按規定參與海南離島免稅經營。
【配套政策】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增加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提貨方式的公告》(2021年2月2日)
海關總署《關于發布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郵寄送達和返島提取提貨方式監管要求的公告》(2021年2月3日)
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監管辦法》(2020年7月6日)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離島免稅店銷售離島免稅商品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2020年9月29日)
省財政廳等部門《關于海南離島免稅購物經營主體有關問題的公告》(2020年7月10日)
海口海關《關于對海南離島免稅進口食品化妝品實施特定附條件放行監管創新模式的公告》(2020年10月9日)
【延伸閱讀】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指南
7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2021年4月26日)
對消博會展期內銷售的規定上限以內的進口展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人才政策
8
省政府《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2020-2024年試行)》(2020年9月16日)
9
省政府《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人員執業管理辦法(試行)》(2020年9月21日)
【配套政策】省委人才發展局等部門《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境外人員開放職業資格考試目錄清單(2020)》《海南自由貿易港認可境外職業資格目錄清單(2020)》(2020年9月22日)
10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2020年9月23日)
【配套政策】省委人才辦《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20)》(2020年9月23日)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持永久居留身份證外籍高層次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試行辦法》(2020年9月27日)
【延伸閱讀】高層次人才服務聯絡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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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服務單一窗口”咨詢電話:
0898-66752521、66501217
0898-65358704、65379104
11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海南自由貿易港聘任境外人員擔任法定機構、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領導職務管理規定(試行)》(2021年2月27日)
12
省委人才發展局《關于開展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人才服務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2020年9月21日)
13
省委人才發展局等部門《吸引留住高校畢業生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6月19日)
貿易政策
14
商務部等20部門《關于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年4月19日)
聚焦貨物貿易自由便利和服務貿易自由便利兩大方面,明確了28項政策措施。比如,在洋浦保稅港區內先行試點經“一線”進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實行企業資格和數量管理,進口食糖不納入關稅配額總量管理,進出“二線”按現行規定管理。允許外國機構獨立舉辦除冠名“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以外的涉外經濟技術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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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商務部《海南省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總體方案》(2021年4月21日)
16
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洋浦保稅港區監管辦法》(2020年6月3日)
【配套政策】海關總署《關于洋浦保稅港區統計辦法的公告》(2020年9月20日)
投資政策
17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關于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的意見》(2021年4月7日)
《特別措施》緊密圍繞全國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特別提出一批放寬市場準入的特別措施:在國內其他地區有條件準入的,在海南可以無條件準入;在國內其他地區禁止準入的,在海南可以有條件甚至無條件準入。
《特別措施》推出了五大領域22條創新性政策舉措,包括支持海南開展互聯網處方藥銷售、支持國內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國際學院、優化海南商業航天領域市場準入環境、放寬海南種業市場準入、支持海南統一布局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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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版海南自貿港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共27條,與2020年版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的33條、30條相比進一步縮減,還有一些條目比以前開放的力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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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建設(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方向)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2021年1月27日)
20
省政府《海南省促進知識產權發展的若干規定(修訂)》(2020年4月10日)
【配套政策】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意見》(2020年8月11日)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實施意見》(2020年8月28日)
21
省政府辦公廳《海南自由貿易港投資新政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2021年5月10日)
22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構建海南自由貿易港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過程監管體系的實施意見》(2021年1月30日)
【配套政策】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暫行辦法》(2020年7月23日)
金融政策
23
中國人民銀行等四部門《關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2021年3月30日)
從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支持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等六方面提出33條具體措施。例如,支持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就業的境外個人開展包括證券投資在內的各類境內投資;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居民按實需原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購買房地產,對符合條件的非居民購房給予匯兌便利等。
【配套政策】省政府《關于印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2021年4月8日)
24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關于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工作的通知》(2020年6月19日)
25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公司境外上市登記試點管理辦法》(2020年11月26日)
符合條件的海南自貿港內公司境外上市登記及變更、注銷登記,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轄內銀行直接辦理。
26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部門《海南省關于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內股權投資暫行辦法》(2020年10月10日)
27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部門《海南省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2021年4月8日)
28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關于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外匯創新業務政策的通知》(2020年2月18日)
29
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省分局《關于支持海南開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外匯管理的通知》(2020年12月1日)
30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非居民參與海南自由貿易港交易場所特定品種交易管理試行規定》(2021年1月4日)
31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部門《海南省關于支持洋浦保稅港區開展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工作措施》(2021年1月18日)
運輸政策
32
財政部、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運輸船舶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2020年9月3日)
對在“中國洋浦港”登記并從事國際運輸和港澳臺運輸業務的境內建造船舶,實行增值稅退稅政策。
【配套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國際運輸船舶增值稅退稅管理辦法》(2020年12月2日)
33
中國民用航空局《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開放第七航權實施方案》(2020年6月3日)
在現有航權安排之外,鼓勵并支持指定的外國空運企業在海南省具有國際航空運輸口岸的地點經營第三、四、五航權以及試點經營第七航權的定期國際客運和/或貨運航班,第七航權航班每條航線客、貨總班次*高每周分別為7班。
34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的通知》(2021年1月7日)
對符合條件并經洋浦港中轉離境的集裝箱貨物,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
35
財政部等五部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外貿同船運輸境內船舶加注保稅油和本地生產燃料油政策的通知》(2021年2月26日)
對以洋浦港作為中轉港從事內外貿同船運輸的境內船舶,允許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稅油;對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產燃料油,實行出口退稅政策。
對不含稅油(上述保稅油和本地生產燃料油)免征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
36
國家發展改革委《海南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2020年9月10日)
對海南自駕游進境游艇,游艇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免于為游艇向海關提供擔保。
37
海關總署《關于調整海南進出境游艇有關管理事項的公告》(2020年7月9日)
38
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海口海關《關于進出島航班加注保稅航油政策的實施方案》(2020年9月7日)
39
海南海事局《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船舶登記程序規定》(2020年11月3日)
產業政策
40
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智慧海南總體方案(2020-2025年)》(2020年8月14日)
41
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海南能源綜合改革方案》(2020年8月14日)
42
科技部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海南開放創新合作機制》(2020年12月2日)
43
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2020年11月2日)
44
省政府《海南省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2020年10月24日)
45
省政府《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臨床急需進口醫療器械管理規定》(2020年6月2日)
46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海南省關于加快區塊鏈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5月9日)
47
省科學技術廳等部門《海南省關于支持重大新藥創制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的若干意見》(2021年1月6日)
48
省政府辦公廳《海南省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實施方案》(2021年3月26日)
49
省政府辦公廳《中國(三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2020年7月31日)
50
省政府辦公廳《海南省產業園區管理暫行辦法》(2020年12月13日)
51
省教育廳《引進知名高校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暫行)》(2020年6月9日)
園區政策
52
省人大常委會《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條例》(2020年6月16日)
【配套政策】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臨床急需進口藥品帶離先行區使用管理暫行辦法》(2020年3月27日)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臨床急需進口藥品帶離先行區使用申報指南》(2020年4月27日)
省政府辦公廳《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制度集成創新改革方案》(2020年9月1日)
53
省人大常委會《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等重點園區管理體制的決定》(2020年4月2日)
54
省人大常委會《關于批準在洋浦經濟開發區等六個園區推廣適用“三園”特別極簡審批的決定》(2020年7月31日)
在洋浦經濟開發區、海口江東新區、海口綜合保稅區、三亞中央商務區、文昌國際航天城、陵水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推廣適用“三園”特別極簡審批。
55
省人大常委會《海南自由貿易港海口江東新區條例》(2020年12月30日)
56
省政府《文昌國際航天城管理局設立和運行管理規定》(2020年9月17日)
57
省人大常委會《海南自由貿易港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條例》(2020年12月2日)
58
省政府《海南陵水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管理局設立和運行管理規定》(2020年8月28日)
優化營商環境
59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海南省創一流營商環境行動計劃(2020—2021年)》(2020年10月10日)
60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海南自由貿易港制度集成創新行動方案(2020—2022年)》(2020年10月9日)
61
省政府辦公廳《海南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海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2020年12月31日)
62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海南自由貿易港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實施方案(試行)》(2020年6月8日)
63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優化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2020年9月3日)
64
省政府辦公廳《海南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管理辦法》《海南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應用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9月1日)
法規規章
65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2020年12月26日)
66
*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2021年1月8日)
67
省人大常委會《海南省反走私暫行條例》(2020年1月8日)
68
省人大常委會《海南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2020年6月16日)
69
省人大常委會《海南自由貿易港消防條例》(2020年7月31日)
70
省人大常委會《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條例(試行)》(2020年9月3日)
【配套政策】省人大常委會《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20年12月2日)
71
省人大常委會《海南省生態保護補償條例》(2020年12月2日)
其他政策
72
國務院《關于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通知》(2020年6月28日)
73
交通運輸部《關于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開放調整實施有關規章規定的公告》(2020年9月14日)
74
省委《海南自由貿易港公職人員容錯糾錯辦法(試行)》(2020年11月24日)
75
省政府《海南省實施國務院授權土地征收審批事項管理辦法》(2020年11月24日)
76
省政府《關于委托實施部分省級用地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2020年7月10日)
77
省政府《關于將部分省級行政管理事項調整由市、縣、自治縣和洋浦經濟開發區實施的決定》(2021年3月6日)
78
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海南省產業用地先租后讓管理實施細則》(2020年11月30日)
中共海南省委自由貿易港
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來源:海南自由貿易港官方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