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意見稿》,“零關稅”營運車輛可從事往來內地的客、貨運輸作業,始發地及目的地至少一端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在內地停留時間每自然年度累計不得超過120天(按照自然日計算,不計次數)。其中從海南自由貿易港到內地“點對點”“即往即返”的客、貨車不受天數限制。
據介紹,“零關稅”營運車輛進出島時間和在島外停留天數,由海南省交通保障中心根據瓊州海峽輪渡聯網售票系統、海南省“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監管系統進行聯網采集和分析甄別。對出島停留每自然年度累計達到100天的車輛,海南省交通保障中心通過監管系統向車輛所有人發送告知信息予以提醒。對出島停留每自然年度累計超出120天的車輛,海南省交通保障中心將該車輛當年的進出島明細記錄數據等信息通過海南省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提供給??诤jP、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
(總臺央視記者 鐘華夏)
來源:中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