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進口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
全島封關運作前,對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進口自用的生產設備,除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免稅、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商品,以及《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自用生產設備負面清單》所列設備外,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該政策項下主要享惠商品有集裝箱起重機、客運架空索道、擠壓造粒機等,已覆蓋政策涉及的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加工制造、研發設計等七大領域。
今年2月,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增列旋轉木馬、秋千及其他游樂場娛樂設備等文體旅游業所需的生產設備。同時,享惠主體增加事業單位。
政策特點
●負面清單種類極少。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清單是海南自貿港“零關稅”清單中唯一的負面清單,不予免稅的企業進口自用生產設備(負面清單)僅包括國家規定禁止進口的貨物(設備)和清單中10類不予免稅的商品。●對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清單內容由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進行動態調整。● 政策受益面廣。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進一步降低了海南自貿港企業稅負水平,其受益面不僅包括加工制造業,還將研發設計、檢測維修等生產性服務業,以及醫療健康、文體旅游等海南自貿港具有優勢的服務業納入其中,有力地支持了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來源:海南自由貿易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