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邁縣關于優化人才住房政策的九條措施
為鼓勵和支持引進重點企業,積極創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環境,進一步促進澄邁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澄邁縣政府同意,澄邁縣制定如下優化措施:
一、優化人才購房政策
(一)經認定持有有效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高層次人才證書的人才,或公開招錄、選調、調任、轉任及其他形式到澄邁縣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法定機構的工作人員,在購買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二)實際引進并在澄邁工作有繳納社保或個稅但尚未落戶的各類人才,其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均在澄邁無住房的,不受年齡限制,可在澄邁縣購買1套商品住房。人才具體范圍如下:
1.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含國外、境外高校畢業生)。
2.具有中級專業職稱、技師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或具有國家和本省已明確規定可聘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執業資格人才。
(三)實際引進在澄邁工作但尚未落戶的持有有效的澄邁縣急需緊缺人才證書的人才,其家庭成員均在澄邁無住房的,本人可在澄邁縣申請購買1套商品住房。
二、優化企事業單位員工購房政策
在澄邁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的非本省戶籍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人可在澄邁縣申請購買1套商品住房。
(一)實際任職于以下企業并繳納社保或個稅,其家庭成員均在澄邁無住房的,符合以下標準之一的,可在澄邁縣購買1套商品住房:
1.經認定的符合澄邁縣產業發展戰略的重點企業,重點企業名單由縣發改部門確定。
2.上一年度在澄邁納稅不低于100萬元的企業,百萬納稅企業名單由縣稅務部門確定。
3.上一年度在澄邁營業收入不低于一億元的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由縣稅務部門確定。
4.上一年度在澄邁形成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兩億元的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由縣發改部門確定。
(二)在老城科技新城落地的企業及科研單位的教育科研人員,不符合前述第一條所規定的人才及第二條第一款關于企業員工購房條件,但實際累計繳納社保或個稅滿6個月后,其家庭成員均在澄邁無住房的,可在澄邁縣購買1套商品住房。
三、支持居民家庭合理性住房需求
(一)符合人才及企事業單位員工購房條件的多孩(二孩及以上)家庭在澄邁縣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可在現行政策允許購買套數的基礎上增加一套。
(二)引進人才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隨遷落戶后,其名下在澄邁無房的,可在澄邁縣購買1套商品住房。落戶滿2年后,在購買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四、優化產權式酒店、酒店式公寓銷售政策
已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產權式酒店、酒店式公寓不限購。
五、優化商品住房限制轉讓政策
2018年3月30日之后,在澄邁縣范圍內,居民家庭以及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購買的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滿5年并取得不動產權證方可轉讓,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1年方可轉讓。
以上政策執行期限自發布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31日止。
來源:澄邁縣住建局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