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上午,海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發布了2016年《海南省環境狀況公報》(以下簡稱《公報》)。《公報》顯示,去年全年,海南空氣質量總體優良,優良天數比例為99.4%,無嚴重污染天。優良天數比例高于全國平均水平(78.8%)20.6個百分點,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中排名第一。
與空氣質量一樣位列全國前列的,還有海南作為試點省份進行的生態環境保護紅線劃定工作。目前,全省陸域劃定了11535平方公里,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紅線區域,占到陸域面積的33.5%,并且對近岸海域劃定了8316.6平方公里,占到了近岸海域總面積的35.1%。
歷時7年的“綠化寶島”行動,舉全省之力開展植樹造林、生態修復,使我省的森林覆蓋率提高為62%,僅次于福建和江西,位列全國第三。
以城市修補、生態修復作為城市生態修復典型的三亞,為市民喚回了曾經記憶中的綠色家園,在全國率先取得了“雙修”經驗,被住建部列為城市生態修復的典型,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在“十三五”期間,我省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將有“前所未有”的投入力度,整體投入預計比“十二五”期間增長50%以上。同時,更為嚴厲的生態體制改革正在進行中,將制度落實到政府、企業和個人。《公告》的推出,讓我們有理由相信,一個更美好的家園,在期待中變成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