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房管局下發通知,因限購政策以及網簽系統的硬性要求,自8月1日起,所有在海南購房的客戶必須在簽訂購房合同前提交本人及家庭資料,房管局審核通過后才能制作合同,完成購房手續。
根據海南省的限購政策:2017-8-1起房管局網簽系統已經升級,律師在錄入制作合同前需要上傳客戶本人及家庭資料進行審核,房管局審核通過后才能制作合同。
因政策以及網簽系統的硬性要求必須上傳資料審核通過才能制作出合同,此處提醒每位誠意購房人來島置業請務必按照圖片要求備齊材料,必須提供所需購房簽約資料。
合同提交備案所需資料:
1、購房者為本人親自購房,請攜帶購房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
2、購房人為特殊主體,據實提供以下資料:
A、未成年購房:家庭戶口本、監護人身份證、出生證明或關系證明;
B、外籍人士購房:港澳身份證通行證、臺灣身份證臺胞證、護照中文翻譯公證書、結婚證;
C、簽署合同購房:購房人家庭身份證及戶口本、結婚證、代理人身份證、公證委托書。
注:居民家庭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以居民戶口登記簿為準。
據了解,在該通知出臺前,購房者也須提交上述材料,但提交資料節點為簽訂購房合同之后,無需提前審核。嚴格把控購房環節,是為了防范購房風險,堵住購房漏洞。提前審核購房者資料,可有效避免省外戶籍居民家庭在海南購置多套住房,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后,才發現購房人不滿足限購政策要求,導致無法完成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