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臺意見 全面實行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管理
為切實把*嚴格的耕地保護和占補平衡制度落到實處,11月30日,海南省委、省政府下發《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海南要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確保實有耕地數量基本穩定、質量有提升。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72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于909萬畝,確保建成477萬畝高標準農田。不斷完善耕地保護和占補平衡政策制度體系,破解占補平衡難題,形成有利于加強保護和管理的耕地保護新格局,實現耕地保護與經濟發展相統一。
嚴禁借“租賃”“流轉”之機擅改農用地用途
《意見》提出,要堅持農地農用原則,嚴格實行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轉用管控,嚴禁借“租賃”“流轉”之機擅自改變農用地用途進行非農建設。切實銜接好土地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工作,嚴厲打擊破壞、占用耕地違法犯罪行為。
要嚴格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和保護。各市縣應按照耕地質量等別從高到低的順序,優先將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范圍內的耕地,以及鐵路、公路等交通沿線和城鎮、村莊周邊的優質耕地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將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作為總體規劃內容,嚴禁通過擅自調整市縣總體規劃,規避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審批。
全面實行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管理
《意見》明確,強化節約集約用地、減少建設占用耕地。堅持*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落實“十三五”時期建設用地總量和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占用建設用地面積下降20%的目標任務。盤活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繼續深入開展全省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清理處置工作,全面查清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數量、分布、開發利用等情況,有效處置和盤活利用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
建立完善全省存量建設用地監測平臺及實時監管機制,及時發現并處置閑置土地。全面實行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管理,在保障省內居民住房基礎上,進一步減縮商品住宅用地規模。加快推進三亞市建設用地二級市場改革試點,完善競爭、有序的土地市場體系,引導產能過剩和“僵尸企業”用地退出、轉產和兼并重組。
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
《意見》強調,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責任落實機制。各市縣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當地耕地占補平衡工作負總責。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建設單位是補充耕地義務人,必須依法履行補充耕地義務,無法自行補充數量、質量相當耕地的,應當按規定足額繳納耕地開墾費。
創新耕地占補后備資源形成機制。在市縣總體規劃中,落實省級總體規劃確定的25.48萬畝耕地開墾區劃定任務,將耕地后備資源納入耕地開墾區,并運用“多規合一”調整機制,保持規劃期內耕地開墾區總量動態平衡,建立有效的耕地占補后備資源形成機制。
加強耕地保護和占補平衡改革立法
《意見》還強調,要推動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制度。運用國家賦予我省的特區立法權,推動加強耕地保護和占補平衡改革立法。同時,研究制定耕地提質改造、旱地改水田的建設標準、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管理辦法、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指導意見等政策文件,為加強耕地保護和占補平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建立完善政府領導干部耕地保護離任審計制度,建立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獎勵和問責機制,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實績考核、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耕地保護黨政同責,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依紀依規追究黨政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