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樓盤在京銷售納入監管
昨天,北京市住建委一連對新版規范新房銷售場所管理文件、新版經紀機構備案及公示管理文件和修訂版存量房網簽文件征求意見。這三項文件包含了老百姓購買新房和二手房時,與開發商和房屋中介打交道的諸多方面。引人注目的是,外地樓盤在京賣新房也將納入本市住建部門的相應監管,從而進一步保護購房人的權益。
保障房與商品房未隔離要公示
老百姓購買新房時,主要到售樓處咨詢和交易。《關于規范新建商品房銷售場所信息公示和加強銷售機構、人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結合相關部門日常監管需求,增加、修改、完善了售樓處等新房銷售現場公示的具體內容。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銷售外地新建商品房、在外省市銷售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房的機構也一并納入監管范圍,特別是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銷售外地新建商品房的機構,要求其提供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在京銷售的證明,以實現跨省市政府聯動監管。
近些年,到外地購買新房的北京人越來越多,尤其一些外地大型樓盤還特意進京“兜售”。但火爆的交易背后,陷入維權風波的外地樓盤尤其是環京樓盤也在增加。這份征求意見稿并未限制北京人購買外地樓盤,只是對在京銷售的外地樓盤加強監管,幫助消費者防范風險。
2017年北京秋季房展會海南碧桂園展廳
銷售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房的,銷售機構應當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所要求的證件及資料。其中包括主要幾項關鍵證件:預售商品房的,公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現售商品房的,也要公示《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現房銷售備案證明》。
對于商品房項目配建有保障性住房的,應當公示商品房樓棟與保障房樓棟之間無物理隔離的提示。
需要提醒購房人的是,銷售機構按要求須為銷售人員制作胸牌。銷售人員從業期間應佩戴胸牌,不得準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品房銷售業務,不得進行虛假宣傳。
二手房合同不得隨意刪減
《關于規范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網簽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堪稱“三合一”,是將此前規范存量房網簽管理的三個文件合而為一,以統一口徑的新文件對網簽事項進行規定,形成標準統一、文件單一、內容全面的規范性文件,用于指導全市網簽業務開展。
記者對比發現,征求意見稿將各文件規定的網簽范圍進行梳理,形成全面的網簽房屋范圍,明確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存量房買賣(指通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的房屋再次買賣),均應通過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進行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
當事人自行成交,已簽訂的紙質存量房買賣合同,并已于2008年10月15日之前未完成納稅的,辦理不動產權轉移登記前須通過存量房交易服務平臺重新網簽,該時點之前已完成納稅的,可在不動產登記部門直接補錄數據。
此外,住建部門還進一步規范《存量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明確合同效力。“市住建委會同工商部門制訂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實際使用過程中,被一些中介機構人為刪減,達不到保護交易雙方的權益。為此,在本次文件修訂過程中,進一步明確示范文本的地位,明確要求不得隨意刪減。”這位負責人說。
互聯網經紀機構也須備案
同日發布的《關于加強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及經營場所公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則是主要針對房屋中介機構加強規范化管理。
征求意見稿要求,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設立房地產經紀機構或分支機構,工商登記經營范圍應包括房地產經紀服務項目,至少有1名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并于機構成立后30日內到所在地的區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初始備案。
“意見稿同時還彌補了互聯網經紀機構管理漏洞,要求通過互聯網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機構,到所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所在地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備案,以便加強屬地管理。”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
這份征求意見稿還強化了各區建立行業信用檔案的意識,通過備案工作搜集準確的中介機構和人員身份信息,并規范存檔,為事中事后監管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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