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國房地產市場被稱為“史上*強調控年”。據統計,截至目前,全國共有54個城市出臺調控,共有129條限購政策,169條限貸政策,15個城市實行“認房又認貸”,48個城市限售,海南省也相繼出臺多項房地產調控措施,調整優化房地產結構。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這意味著2018年房地產調控政策整體上不會有太大的變化。下面,我們來回顧一下2017年海南樓市實施了哪些調控政策和措施:?
二月:
28日,省住建廳約談19家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中介機構,表示將采取從嚴查處捂盤行為、加強預售行為監管、加強價格備案管理、加強中介市場監管、完善預售資金監管、完善市場監管體系等6條有力措施維護市場穩定。
解讀:適逢海南樓市傳統銷售旺季,市場比較火熱,與整體處于淡季的全國市場形成強烈反差,省住建廳約談房地產開發及中介機構,主要在于規范市場秩序,打擊違規行為,并且對房價上漲幅度予以控制,在調控措施干預下,會給市場帶來心理沖擊,減輕房價上漲勢頭帶來的輿論壓力。
三月:
3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禁止預售商品房轉讓,二套首付比例按就高原則,對擁有2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可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9日,三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三亞市購買第二套房首付比50%,三套暫停房貸。
解讀:海口、三亞本月分別出臺《意見》和《通知》,緊緊把握“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定位,“提高二套房貸首付比例、暫停第三套房貸”,通過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防止房地產市場出現大起大落。
四月:
14日,全省限購限貸。①非海南本省戶籍居民限購1套房;②居民家庭在三亞市購買第2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③居民家庭在其他市縣(包括海口市)購買第2套房,無貸款記錄或房貸已結清,首付比例不低于40%;④居民家庭在其他市縣(包括海口市)購買第2套房,房貸未結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⑤暫停向居民家庭發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16日,公積金限貸:停止對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20日,限價:商品住房預售價須備案,銷售價不得高于申報價。
24日, 瓊海限購。非本省居民限購1套,已有房產不能再購買;嘉積鎮(不含官塘),連續1年以上社保證明;博鰲鎮、潭門鎮,連續2年以上社保證明;產權滿2年現房可轉讓。
解讀:之前海南購房政策相對寬松,外地人購房需求大量涌入導致房價明顯上漲,本月海南對外地人限購一套房,市場由去庫存轉向抑房價,新建商品住宅不允許購買第二套,但是其中不包含二手房及產權式酒店,這意味著海南還是想盡快進入存量房市場,減少一手房市場。
五月:
10日,海口限購:非本省居民限購1套,已有房產不能再購買(含二手房和產權式酒店);在海口主城區和南部生態保護區購房,連續2年以上社保證明。
10日,三亞限購:非本省居民限購1套,已有房產不能再購買;在三亞主城區購房,連續1年以上社保證明;產權滿2年可轉讓。
16日 ,保亭限購:非本省居民限購1套,已有房產不能再購買;市內購房提供連續2年以上社保證明;引進人才可在市內購買1套;產權滿2年的現房可轉讓。
16日, 白沙限購:非本省居民限購1套,已有房產不能再購買;市內購房提供連續2年以上社保證明;引進人才可在市內購買1套;產權滿2年的現房可轉讓。
17日 ,瓊中限購:非本省居民限購1套,已有房產不能再購買;市內購房提供連續2年以上社保證明;引進人才可在市內購買1套;產權滿2年的現房可轉讓。
解讀:本月海南樓市限購政策全面升級,瓊海、三亞、海口、五指山、保亭、白沙、瓊中等七個區縣,要求有1-2年的社保資格限制。由于西部是生態保護,要求有兩年社保的目的在于不允許做房地產開發,其本質也沒有太大的投資價值。而海口、瓊海、三亞等三個熱門城市,對社保資格的要求,意在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
八月:
1日,省印發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七類人才可在任一城鎮落戶:①按本省有關規定認定的高層次人才;②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才;③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④上年度工資性收入達到30萬元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5萬元以上的來本省就業人才。上述標準隨本省人均工資水平變化適時調整;⑤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業以技術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萬元、占股不低于注冊資本10%的創新人才;⑥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其產品符合本省12個重點產業支持方向,并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個人實際出資不少于15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的創業人才;⑦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
解讀:海南印發引進人才實施辦法,對指定人才落戶門檻和渠道放寬,解決一些“新海南人”的落戶問題、子女教育問題,同時,也解決這部分人購買海南限購區域樓盤資格問題(即:無須2年社保限制)。
九月:
22日,禁止圍填海:全面禁止圍填海,永久停止中部生態核心區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產項目。
28日,深化兩個暫停:海南出臺了《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兩個暫停”政策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永久停止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四個中部生態核心區市縣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產項目;對四個中部生態核心區市縣,停止辦理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審批;其余市縣實行年度商品住宅用地計劃管理等。
29日,限小戶型:全面停止審批建筑面積100㎡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
解讀:9月出臺新政從禁止圍填海、永久停止中部生態核心區內的房地產開發到停止批建小戶型商品住宅,一方面凸顯了海南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決心,另一方面也預示著海南置業的門檻越來越高了,同時也意味著海南的海景房供給量將會慢慢減少。
十月:
9日,調控升級:三亞樓市調控再升級 非本省戶籍需提供2年社保證明。
10日,限制轉讓年限:海口、三亞、萬寧、陵水四市縣將住房限制轉讓年限提高到5年。
11日,生態環境保護:三亞停止市內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產項目。
27日,暫停土地二級市場轉讓:海南暫停辦理土地二級市場轉讓交易有關用地手續。有3種情況不列入暫停轉讓交易范圍。這3種情況分別為:因依法轉讓房屋所有權、司法機關依法裁定、國有企業改制改組涉及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的。
29日,調整16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標:海南16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006-2020年)有關指標調整。
解讀:從限購到限售年限、限售區域的擴大,意味海南對熱點市縣樓市調控的“精準施策”,同時,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核心地位和龍頭作用,科學安排各類建設用地項目預留空間,以規劃拓空間、以規劃引集聚,緊密與城鄉建設、產業發展等相關規劃銜接,實現“多規合一”。
十一月:
1日,暫停商轉公:海南省公積金管理局暫停執行《關于印發<海南省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的通知》,停止受理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28日,停止公積金裝修提取:海南省公積金管理局暫停執行《關于印發<海南省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的通知》,停止受理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解讀:11月海南樓市對公積金政策繼續“打補丁”,一方面是遏制房產亂象,規范海南房地產的發展,使房地產更加平穩、健康運行。再者就是“防風險”,規范提取,大病、上學、裝修等以及各地為用足用好住房公積金而出臺的政策調整,突出以貸款為主提取為輔,首套為主改善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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