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從澄邁縣房地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獲悉,澄邁縣嚴厲打擊房地產領域違規銷售、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目前已對澄邁恩利置業有限公司等3家地產企業、中介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根據海南省住建廳關于加大查處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工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保持澄邁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澄邁縣開展了一系列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活動。在專項整治過程中,澄邁縣對有關房地產企業、中介機構及個人做出處理。
據了解,澄邁恩利置業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違規銷售商品房,違反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31號)第十三條規定,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0萬元并給予罰款1000元。
澄邁中天置業有限公司在其經營的網站上發布多條房地產廣告,其廣告內容分別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六條、《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四條、第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處以罰款十萬元。
海南怡康置業有限公司在銷售商品房過程中利用自設網站發布房地產廣告,其內容違反了《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處以罰款貳萬元。
澄邁縣房地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各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嚴格按照海南省六部門發布的《關于做好穩定房地產市場工作的通知》(瓊建房【2018】81號)及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要求的通知》(瓊建房【2018】95號)要求,守法合規從事銷售活動。如有違法違規擾亂市場行為,將進一步嚴管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