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27日電,民法典各分編草案27日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其中物權編草案關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續期問題,引人關注。目前物權編草案對此先作出一個原則性規定。
關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續期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該項工作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方案后,國務院提出法律修改議案,修改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或者物權法。物權編草案根據現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此先作出一個原則性規定,即: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沈春耀說,結合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審議情況,草案對物權法的用益物權制度、擔保物權制度作了相應修改,規定實行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出讓土地經營權,并對土地經營權的內容作了規定,以體現“三權分置”改革精神;修改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相關規定。
(來源: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