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衛健委、白沙黎族自治縣在??谂e行發布會,介紹《關于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于解決全省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問題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
以下為海南省住建廳霍巨燃廳長介紹兩個《指導意見》的有關情況,以及大家*關心的住房問題解答。
官方解讀
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霍巨燃: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中發〔2018〕12號)提出,建立和完善房地產長效機制。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住房和房地產工作的決策部署,3月7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就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印發通知,提出建立健全我省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市場化商品住房、市場化租賃住房四類住房,滿足本省居民和引進人才住房基本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以及省外居民租賃住房需求。其中,創新提出發展安居型商品住房,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
省委多次會議提出,構建結構合理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加快發展安居型商品住房等各類住房,滿足本地居民和引進人才住房需求,同時拉動投資消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今年省政府工作報告,將推進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和基層教育衛生人員住房保障專項計劃列為重點工作之一。
經省委省政府審議通過,4月28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于解決全省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問題的指導意見》。我省將在海口、三亞、儋州、五指山、定安和陵水6個市縣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另外,通過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方式,在全省實施基層教育衛生人員住房保障專項計劃,利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解決全省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問題。
目前,我省房價對于本地居民家庭收入而言,相對較高,本地居民家庭購房壓力較大。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目的是讓本地無房或住房困難的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能夠以與自身收入水平相適應的價格,購買一套安居型商品住房,有力促進解決海南低收入、高物價、高房價難題,增強其住房方面的獲得感、幸福感。另外,目前我省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隊伍力量比較薄弱,加快實施基層教育衛生人員住房保障專項計劃,讓符合條件的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在市縣主城區(或縣城)以優惠的價格購買一套安居型商品住房,解決其后顧之憂,使其安心在基層工作,促進隊伍穩定,吸引更多高素質人員扎根基層、服務基層,縮小城鄉差距,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進鄉村振興和實現城鄉協調發展。
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銷售對象、銷售價格、套型面積和轉讓條件,采取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方式建設,具有政策保障性質的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銷售對象為符合條件的本市縣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以及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
安居型商品住房銷售均價原則上按房價收入比不超過10倍確定,或不超過商品住房市場價的60%。各市縣可結合實際確定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具體銷售價格。
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建設應選址在城區內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設施比較完善的區域,并實行全裝修和采取裝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套型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100平方米。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
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一定年限內實行封閉式流轉制度,達到規定年限符合上市交易條件的,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由購房人與政府按規定比例進行分成。
試點市縣在試點過程中,可在購房條件、資格審查、輪候規則、分配管理、轉讓管理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制度,細化措施,堵塞漏洞,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好事辦好。
另外,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在土地、金融等方面可以享受相關支持政策。如鼓勵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建設或存量商品住宅轉型為安居型商品住房;對需新出讓住宅用地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優先保障用地供應,并采取“限房價、競地價”,通過“招拍掛”的方式出讓;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不受本市縣年度商品住宅實施計劃限制;鼓勵金融機構發放項目開發貸款,并給予優惠等。
下一步,我省將結合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情況,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加快推進全省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和實施基層教育衛生人員住房保障專項計劃,加快建立與自貿港建設相適應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努力實現全省人民住有所居。
以下為答記者問
1、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銷售對象是誰?如何申請?
安居型商品住房與原經濟適用住房、
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有何不同?
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總工程師林詩輝: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條件的本市縣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供應。為了防止投機炒房和“鉆空子”,要求購房人須同時符合戶籍或人才、個稅和社保、實際居住時間及住房等條件。其中住房條件方面,要求在全省城鎮無房或人均住房面積達不到平均水平。特別是為進一步加強管理,按繳納個稅和社保時間的一半提出實際居住時間要求。同時,對新落戶和未落戶的,提出比已落戶更高的準入門檻。如新落戶或未落戶的,需繳納3年或5年以上的個稅和社保才具備購房資格;引進人才需繳納1年以上的個稅和社保才具備購房資格。
安居型商品住房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申請,具體申請條件、資格審查、輪候規則、分配管理、轉讓管理等,由各市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并向社會公布實施。
我省新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市場化商品住房、市場化租賃住房四類住房。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和安居型商品住房屬于住房保障體系;市場化商品住房和市場化租賃住房屬于住房市場體系。原住房保障體系中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轉軌至安居型商品住房,符合條件的人才住房分別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和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
與原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相比,安居型商品住房在準入條件方面更加側重申請家庭的住房情況、工作生活時間和實際居住時間等,使更多老百姓能享受到政策優惠。在實施建設方面,更加側重于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通過“限房價、競地價”,以“招拍掛”的方式出讓土地,由開發企業進行建設;政府主要在資格審查、輪候分配、轉讓交易等方面進行把關。
2、安居型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如何確定?
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總工程師林詩輝:參照省外的做法,結合我省實際,安居型商品住房銷售均價原則上按房價收入比不超過10倍確定,或不超過商品住房市場價的60%,房價收入比指安居型商品住房銷售總價與居民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之比。關于房價收入比的合理范圍目前沒有統一的標準??紤]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可承受能力、房價水平、建設成本等因素,經過測算,房價收入比控制在10倍以內較為合理。各市縣房價不同、收入不同,可結合實際具體確定房價收入比。如??谑蟹績r較高,可按不高于10倍確定;白沙縣房價較低,可按不高于6倍確定;瓊海市房價介乎兩者之間,可按不高于8倍確定。房價較高的市縣,如三亞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銷售均價原則上不超過市場價的60%。
在項目可運作、可持續前提下,安居型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應明顯低于同區域同品質的市場均價。另外,各市縣可以根據地段、周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情況適當調整具體項目銷售價格。
3、安居型商品住房如何確保分配公開公平公正?
如何進行輪候?
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總工程師林詩輝:為確保安居型商品住房分配公開公平公正,我廳將指導市縣在以下幾方面加強管理嚴格把關: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試點市縣要進一步細化準入條件、申請審核、輪候分配等具體操作辦法,建立嚴格的準入審核制度。
二是加強動態監管。建立和完善社保、民政、公安、稅務、住建、不動產登記等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審查機制,不斷強化監督管理。
三是加強信息公開。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宣傳手冊、公眾號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開安居型商品住房政策、建設計劃、資格審查、分配過程、分配結果等情況。同時,暢通信息反饋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是加大懲處力度。對個人弄虛作假、騙取購房資格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從嚴處罰,取消購房資格或責令退出所購住房,并進行公開曝光,計入失信記錄,實施聯合懲戒;對公職人員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嚴肅追責。
關于輪候問題,試點市縣可根據申請對象家庭住房、收入、落戶時間、繳納個稅和社保時間、婚姻、子女、代際等因素合理確定輪候規則和輪候順序,對無房家庭、低收入家庭、落戶時間長、工作生活時間長、已婚、子女較多、多代家庭等給予優先安排。具體輪候時間,根據房源數量、需求情況、建設周期等確定,開始試點建設時,輪候時間可能較長,今后通過加大建設力度,爭取將輪候時間縮短到3年左右。
4、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什么時候開始全面實施?
規劃計劃如何考慮?
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總工程師林詩輝:綜合考慮住房需求、房價和前期準備條件等情況,我省在海口、三亞、儋州、五指山、陵水和定安6個市縣開展第一批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在推進試點建設的過程中,其他建設條件成熟的市縣,經省政府同意,也可申請納入試點范圍。明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我省將全面實施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
目前,各市縣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的有關要求,結合制定“一城一策”工作方案,編制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合理確定安居型商品住房等各類住房供應比例。今后各市縣將根據本地年度住房建設計劃,有序實施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
5、為什么要實施基層教育衛生人員住房保障專項計劃?
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
與面向全社會的安居型商品住房有什么不同?
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總工程師林詩輝林詩輝:目前,我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還存在一些短板,特別是教育和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方面,相比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方面還較為薄弱。另外,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基層醫務人員戰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線,作出了較大貢獻。為解決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后顧之憂,使其安心在基層工作,扎根基層、服務基層,促進基層隊伍穩定,提高基層隊伍素質,推動縮小城鄉差距,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省委省政府決定以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方式,加快實施基層教育衛生人員住房保障專項計劃。在白沙縣先行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在全省全面實施。開展這項工作是我省基層教育衛生工作的一個亮點,為全國解決類似問題探索行之有效的辦法和經驗。
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與面向全社會的安居型商品住房相比,一方面,購房對象為特定群體,即在鄉鎮及以下(不含城關鎮和劃入城市主城區的鄉鎮)工作且符合在崗、住房等條件的教師和醫務人員;另一方面,在準入條件、轉讓條件和套型建筑面積等方面適當放寬。準入條件方面,在本市縣主城區或縣城無房或人均住房面積達不到平均水平;轉讓條件方面,已在基層服務年限可以抵扣個稅和社保年限;套型建筑面積方面,以100平方米以下為主,*大不超過120平方米。
6、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
對海南的房地產市場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總工程師林詩輝林詩輝:安居型商品住房屬具有政策保障性質的商品住房,是原來住房保障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和銜接,保障對象為無房或住房困難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滿足其基本住房需求。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不會沖擊整個房地產市場。另外,在開展試點的同時,可根據本地居民和引進人才改善性住房需求,合理確定市場化商品住房建設規模,適度發展市場化商品住房,保持市場總體供需平衡。
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在保障項目合理建設成本和正常利潤的基礎上,政府主要在土地方面進行讓利,銷售價格明顯低于同區域同品質市場均價。在開發方式上,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鼓勵利用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建設或將存量商品住宅轉型為安居型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一定年限內實行封閉流轉機制,且上市交易增值收益須與政府分成,有效遏制投機炒房。
總體來看,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一方面可以滿足本地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的基本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穩定市場預期,平抑市場價格,促進市場穩定,進而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7、開展基層醫務人員安居型商品房建設
對基層起到什么作用?
海南省衛健委副主任陳少仕:基層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待遇低、招聘難、留不住是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的瓶頸。2018年開始,省委省政府啟動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出臺了10個文件支持硬件建設和7個文件提升軟實力,計劃投入22億元進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并在基層衛生機構實施“縣屬鄉用”“鄉屬村用”、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激勵機制改革試點等激勵機制改革,力爭實現基層活、待遇高、隊伍穩,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今天,省委省政府決定全省啟動基層醫療衛生安居型商品房的建設,是對基層綜合改革的補充和完善,解決基層醫務人員期盼的住房問題,解決他們子女教育的后顧之憂,使基層綜合改革在招聘、待遇、職稱、住房等改革方面形成了閉環,實現了針對基層醫務人員全套改革政策的全覆蓋,這在全國來說也是首創,力度空前,使更多的基層衛生人才留在基層、服務基層,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基層健康守門人的作用,更好的為老百姓提供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提高老百姓的健康水平。
8、實施基層教師住房工程,
對于鄉村學校吸引和留住優秀教育人才有何重要意義?
海南省教育廳規劃處處長劉晉偉:近年來,特別是“4.13”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我省農村教育取得了長足發展,可圈可點的成績不少。比如:每個鄉鎮至少建成了1所公辦中心幼兒園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一村一幼”工程也在推進,學前教育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6%,提前一年達到國家85%的比例;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取得明顯突破,農村學校的辦學條件實現了標準化,與城區學校相比并不落后,全省2019年也順利通過了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的國家驗收。但不可否認的是,我省教育的短板仍然在鄉村,而鄉村教師是“短板中的短板”,優秀人才“招不來、留不住”仍是突出問題。
全省現有基層教師約5.5萬人,約占全省基礎教育教師總數的47%,基本上是“半壁江山”。實施基層教師住房工程,將使占“半壁江山”的基層教師在縣城也有一個家,會很大程度提高基層教師的生活質量,增強他們的幸福感、獲得感,讓他們安心扎根農村基層教育,為農村教育做出新的貢獻。對于城鄉教師交流也是一個很好的條件保障,有利于吸引優秀教師到農村學校任教,從根本上解決優秀人才“引得來、留得住、教得好”的問題。農村基層學校的師資力量增強了,辦學水平也會相應提高,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特別是服務學生成長成才、阻斷貧困代際傳遞的能力將大為增強。
9、目前白沙縣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
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工作進展情況
海南白沙黎族自治縣副縣長符健友:為促進基層教師、醫務人員扎根基層,提高我縣基層教師、醫療衛生人才的吸引力,進一步推進我縣基層教育和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政府的相關工作部署,我縣擬建設白沙縣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安居型商品房項目。前期已完成對全縣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的住房及其需求情況摸底調查,并根據調查情況完成制定了《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明確了建設目標、購房對象、建設內容及銷售價格、資金來源、實施步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等內容。為提高該項目的建設效率,我縣擬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協商合作,利用其現有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進行開發建設。該項目進行分期建設,今年擬計劃開工建設第一期工程,總建筑面積約50000平米,約400套,住房面積主要在100-120平方米范圍內。經測算,銷售價格約5700元/㎡左右。目前,開發商委托設計院已完成了編制項目初步設計方案。從工作開展情況來看,自2019年8月以來,白沙縣向社會招聘鄉鎮和農村教師71名,共455人報名,招聘崗位和報名人數比例約為1:6,比之前小于1:3的局面有明顯改善,說明社會對安居型商品住房比較關注和期待,政策效應凸顯。
下一步,我們將加快項目設計方案修改完善工作,加快辦理項目建設手續;同時,開展對我縣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情況進詳細調查統計,對符合購房條件的我縣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進行調查統計和審核確認,以及購房人的資格核驗工作。
以下為政策全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瓊府辦〔2020〕21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建立健全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妥善解決好本地居民住房問題,提升本地居民獲得感、幸福感,根據我省關于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的有關要求,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在海口市、三亞市、儋州市、五指山市、定安縣、陵水黎族自治縣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為做好試點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房屋定義
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指限定銷售對象、銷售價格、套型面積和轉讓條件,采取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方式建設,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家庭銷售的具有政策保障性質的商品住房。
二、銷售對象
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條件的本市縣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供應。
(一)在本市縣城鎮從業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
1.本意見印發之日前已在本市縣城鎮落戶,其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或在本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
2.本意見印發之日后在本市縣城鎮落戶,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縣累計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稅和社保,累計實際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或在本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
3.未在本市縣城鎮落戶,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縣累計繳納60個月及以上個稅和社保,累計實際居住90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
(二)在本市縣城鎮從業的引進人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
1.已在本市縣城鎮落戶,本人在本市縣累計繳納24個月及以上個稅和社保,累計實際居住36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或在本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
2.未在本市縣城鎮落戶的各類引進人才,本人在本市縣累計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稅和社保,累計實際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
3.由省外整體遷入海南的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的隨遷員工,本人在本市縣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稅和社保,累計實際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或在本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
4.經認定的綜合型總部企業,符合我省規定的引進人才標準的員工,本人在本市縣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稅和社保,累計實際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
5.經認定的區域型總部、高成長型總部、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或重大招商項目單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員工,本人在本市縣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稅和社保,累計實際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
6.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本市縣服務1年以上的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本人在本市縣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稅和社保,累計實際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
7.公開招錄、公開選調、調任、轉任到本市縣(含中央駐瓊單位和省直單位)的公務員,以及通過公開招聘或組織調動等形式進入本市縣事業單位(含中央駐瓊單位和省直單位)、法定機構的工作人員,本人在本市縣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稅和社保,累計實際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
本地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人須具備上述購房資格條件,其中,實際居住時間按應繳納個稅和社保時間的一半計算。本意見印發之日前,繳納個稅和社保時間已達到上述要求的,不再核實實際居住時間;未達到上述要求的,須核實本意見印發之日后繳納個稅和社保時間對應的實際居住時間。
上述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自建住房、征收安置住房等,含二手房、已轉讓的住房。已購買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
三、銷售價格
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銷售均價,原則上按本市縣城鎮居民家庭房價收入比不超過10倍確定,或不超過本市縣上年度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60%,具體由試點市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四、項目選址和規劃建設
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應選址在城區內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設施完善的區域,并綜合考慮“職住結合”等因素。安居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積原則上不超過100平方米,并實行全裝修和采取裝配式建筑的方式建造。
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的意見》(瓊府〔2017〕96號)要求,配套建設教育、醫療衛生、商業服務、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和水、電、路、氣、光等“五網”基礎設施。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88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輪候管理
試點市縣可根據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對象家庭住房、收入、落戶時間、繳納個稅和社保時間、婚姻、子女、代際等因素合理確定輪候規則和輪候順序,對無房家庭、低收入家庭、落戶時間長、工作生活時間長、已婚、子女較多、多代家庭等給予優先安排。
六、登記管理
市縣自然資源規劃、住建等部門在核發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現售備案表、不動產權證時,須注明項目類型為安居型商品住房。
七、轉讓管理
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一定年限內(即不符合上市交易條件時)實行封閉式流轉制度,每個家庭只能購買1次且只能購買1套。達不到上市交易條件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封閉流轉期間,確需轉讓的,買受人須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購房條件。購房人自購房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累計在本省繳納個稅和社保滿15年,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購房合同網簽備案時間滿10年的,可以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由購房人與政府按比例分成,政府分成比例按照原購房價格優惠比例,以及符合上市交易條件后的住房持有年限扣減額度確定(每年按1%扣減)。原購房價格優惠比例按原購房價格與購房時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比例確定。購房時商品住房市場價格參考同區域同類型商品住房市場均價確定,并在購房合同中具體明確。
八、政策支持
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用地性質為城鎮住宅用地,鼓勵利用已供未用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或將存量商品住宅轉型為安居型商品住房。對需要新出讓住宅用地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在供應住宅用地時,要優先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專項用于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并采取“限房價、競地價”,通過“招拍掛”的方式出讓。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不受本市縣年度商品住宅實施計劃限制。鼓勵金融機構向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發放開發貸款,并在貸款額度、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優惠。
九、其他要求
試點市縣要結合本地實際,于今年5月15日前制定試點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具體實施方案,明確項目選址、建設規模、建設時限、銷售對象、銷售價格、操作程序等具體內容,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備案后實施,加快推進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同時,請認真開展本市縣住房狀況調查摸底,摸清當地住房需求情況,根據實際需求編制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并明確安居型商品住房等各類住房供應比例,報經省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分期分批、分區域、分步驟組織實施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
對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等特殊群體住房安排另行規定。
本指導意見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試點市縣在實施過程中如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解決全省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問題的指導意見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妥善解決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問題,使其安心扎根基層、服務基層,促進全省基層教育和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目標任務
根據全省各市縣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現狀和購房需求情況,通過建設面向符合條件的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的安居型商品住房,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解決全省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問題,鼓勵更多教育和醫務工作者投身基層,提升全省基層教育和醫療水平。
二、購房對象和購房條件
(一)購房對象。
基層教師是指在鄉鎮及以下基層(不含城關鎮和劃入城市主城區的鄉鎮)工作,公辦中小學和幼兒園在編在崗的教師(含特崗教師)、編外在崗教師,民辦中小學和幼兒園在崗的專任教師。
基層醫務人員是指在鄉鎮及以下基層(不含城關鎮和劃入城市主城區的鄉鎮)工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編在崗醫務人員、編外在崗醫務人員和“縣屬鄉用、鄉屬村用”醫務人員及鄉村緊密型一體化管理的鄉村醫生。醫務人員含醫生、護士、衛生技術人員和公共衛生工作者。
(二)購房條件。
上述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且提供繼續在本系統基層服務5年及以上承諾書的,可以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
1.家庭成員(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縣城主城區或縣城無住房且無購房記錄的。
2.家庭成員在本市縣主城區或縣城擁有1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
上述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自建住房、征收安置住房等,含二手房、已轉讓的住房。已購買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申請購買安居型商品住房。
三、用地供應
(一)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用地性質為城鎮住宅用地。各市縣要鼓勵和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存量商品住宅用地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或將存量商品住宅轉型為安居型商品住房。
(二)對需要新出讓住宅用地用于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各市縣在供應住宅用地時,要優先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專項用于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并采取“限房價、競地價”,通過“招拍掛”的方式出讓。
(三)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不受市縣年度商品住宅實施計劃限制。
四、選址
(一)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地點應根據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購房需求意愿情況,按“就近建設、穩定隊伍”的原則,優先選擇在市縣主城區或縣城。
(二)項目具體選址應符合市縣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優先選擇交通便捷、生活便利、配套設施完善的區域,建設規模應相對集中。
五、銷售價格
安居型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可根據建設成本(包含土地成本、開發成本、管理費用、投資利息、稅費等)、房價收入比及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在項目可運作、可持續前提下,銷售價格應明顯低于同區域的市場均價。
六、建設交易管理
(一)安居型商品住房采取市縣政府統籌、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實施,由有開發資質的開發企業出資建設。市縣政府可根據報名需求情況制定選房條件和排序,統一安排。
(二)安居型商品住房原則上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建設,實行全裝修交房(標準裝修),套型建筑面積以100平方米以下為主,*大不超過120平方米。
(三)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的意見》(瓊府〔2017〕96號)要求,配套建設教育、醫療衛生、商業服務、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同時配套建設水、電、路、氣、光等“五網”基礎設施。配套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在項目土地出讓時,應明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內容、建設標準、產權歸屬、產權移交方式等內容,并按合同約定實施。
(四)利用新出讓的土地建設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實行現房銷售制度,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88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一定年限內(即不符合上市交易條件時)實行封閉式流轉制度,每個家庭只能購買1次且只能購買1套。
(六)購房人自購房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履行承諾購房后服務5年期滿,且累計在本省繳納15年及以上個稅和社保的,可以上市交易。購房人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之前已在本系統基層服務的年限,可以相應扣抵應繳個稅和社保的年限,但扣抵年限*多不超過10年。
(七)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由購房人與政府按比例分成,政府分成比例按照原購房價格優惠比例,以及符合上市交易條件后的住房持有年限扣減額度確定(每年按1%扣減)。原購房價格優惠比例按原購房價格與購房時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比例確定。購房時商品住房市場價格參考同區域同類型商品住房市場均價確定,并在購房合同中具體明確。
七、監督管理
(一)在安居型商品住房具體項目實施前,由市縣住建(房管)部門會同發改、自然資源規劃和教育或衛健等部門制定項目實施方案,明確銷售對象、銷售價格、建設管理等要求,報市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在項目土地出讓時,由市縣自然資源規劃部門將項目實施方案明確的銷售對象、銷售價格、建設管理等要求,作為項目土地出讓條件載入招拍掛交易文件,并在土地成交后,納入與土地競得人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中。對不符合合同約定及安居型商品住房開發建設、銷售、管理要求的,由市縣自然資源規劃、住建(房管)、教育、衛健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追究責任。
(二)由各市縣教育或衛健部門牽頭,會同市縣住建(房管)、自然資源規劃等部門制定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分配方案,明確輪候原則和排序等,報市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根據分配方案開展購房資格審查工作。
(三)各市縣教育或衛健部門、建設單位和購房人應簽訂三方安居型商品住房買賣合同,在合同中明確相關購房信息、承諾服務年限、轉讓條件、違約責任等內容,同時合同中應明確對承諾服務期未滿終止服務的,由市縣教育或衛健部門責令購房人退回所購住房,并按市縣政府規定和合同約定進行回購。回購價格可按原購買價格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的利息確定?;刭彽木唧w辦法由市縣政府研究制定。
(四)各市縣自然資源規劃、住建(房管)等部門應依職責督促建設單位嚴格按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進行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安居型商品住房項目的開發建設和銷售。在核發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現售備案表或不動產權證時,須注明項目類型。同時,各部門要密切合作,形成聯動,提高項目審批效率,縮短項目審批時限,加快推進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進度。
(五)建設單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擅自提高銷售價格、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六)對購房人弄虛作假、隱瞞家庭住房條件等真實情況,騙購安居型商品住房或未達到承諾服務年限終止服務的,由市縣教育或衛健部門會同市縣住建(房管)、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責令退回安居型商品住房,并列入個人征信記錄,實施聯合懲戒。
(七)各市縣住建(房管)部門會同教育、衛健、自然資源規劃、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建立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交易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嚴禁借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名義,變相實施福利分房或商品房開發。對在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交易和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市縣相關部門及工作人員,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本指導意見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各市縣政府在實施過程中如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來源:網易
海南購房咨詢熱線:400133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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