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掛牌出讓位于三亞市海棠灣控規HT04-07-01地塊。詳情↓↓↓
三亞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三自然資告字〔2021〕17號
根據三亞市推進沒收違建別墅問題項目后續處置的工作方案要求及三亞市人民政府《關于掛牌出讓海棠灣控規HT04-07-01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沒收建筑物有關事項的批復》(三府函〔2021〕335號),經三亞市人民政府批準,現將一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土地處罰及建筑物罰沒情況
(一)土地處罰情況
2014年10月8日,原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向三亞棠棣莊園投資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三土環資察〔2014〕437號),指出該公司在未經依法批準的情況下,建設棠棣莊園配套設施項目,建筑占地面積2032平方米,其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屬于違法占地,責令該公司在一個月內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對該公司按非法占用土地面積處30元/平方米罰款,共計罰款60960元。該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繳交完罰款。
2018年1月10日,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向三亞棠棣莊園投資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三土罰決字〔2018〕4號),指出該公司在未經依法取得用地審批手續情況下在項目發證用地紅線范圍外建設棠棣莊園項目,該建筑物占地面積12017平方米,責令該公司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沒收該公司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2903平方米土地上違法占用建設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責令該公司拆除在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488平方米土地上違法占用建設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現狀地類為村莊、建制鎮和鐵路用地的6417平方米土地,按50元/平方米處以320850元罰款,對現狀地類為灌木林地、果園、坑塘水面和有林地的5600平方米土地,按80元/平方米處以448000元罰款,共處768850元罰款。該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繳交完罰款。2019年12月18日,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關于更正“三土罰決字〔2018〕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第二項相關內容的函》(三自然資察〔2019〕183號)將原三土罰決字〔2018〕4號文第二項“沒收你公司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2903平方米土地上違法占用建設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責令你公司拆除在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488平方米土地上違法占用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更正為“沒收你公司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9157平方米土地上違法占用建設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拆除你公司在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2860平方米土地上違法占用建設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
2019年8月19日,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向三亞棠棣莊園投資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三自然資罰決字〔2019〕7號),指出該公司在未依法取得用地審批手續情況下,建設棠棣文化生態旅游觀光園附屬設施項目,占地面積1651平方米,屬違法行為,責令該公司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沒收該公司符合多規合一163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拆除該公司不符合多規合一1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按80元/平方米處以13.2080萬元罰款。該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繳交完罰款。
2020年12月25日,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向三亞棠棣莊園投資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三自然資罰決字〔2020〕32號),指出該公司在原已立案查處的違法占用的12840平方米的土地外仍有1236平方米地塊超出發證用地紅線進行了建設,屬于違法占地行為,責令該公司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沒收該公司非法占用的123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設施;對土地利用現狀為建制鎮35平方米的土地,按50元/平方米處以1750元罰款,對土地利用現狀為果園1201平方米的土地,按80元/平方米處以96080元罰款,共處罰款97830元。該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繳交完罰款。
(二)建筑物罰沒情況
2014年10月8日,原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向三亞棠棣莊園投資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三土環資察〔2014〕437號),依法沒收該公司在棠棣莊園配套設施項目1號、2號樓超發證范圍違法占地建設部分,該部分建筑占地面積為1925.39平方米,建設規模為3852.54平方米。2021年2月9日,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沒收的該部分建筑移交給三亞市財政局,并簽訂了《移交非法財物沒收清單》。
2018年1月10日,原三亞市國土資源局向三亞棠棣莊園投資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三土罰決字〔2018〕4號),依法沒收棠棣莊園項目1號、2號、3號、4號樓超發證范圍違法占地建設的建筑,該部分建筑的占地面積為9157平方米,建設規模為3323.04平方米。2019年12月24日,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沒收的該部分建筑移交給三亞市財政局,并簽訂了《移交非法財物沒收清單》。
二、掛牌出讓標的情況
(一)本次出讓宗地位于海棠灣控規HT04-07-01地塊,CGCS2000坐標系面積10926.13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標系面積10920.94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標詳見地塊勘測定界圖。該宗地規劃用地性質為零售商業用地(用地代碼:B11),對應土地用途亦為零售商業用地。該宗地具體情況見下表(表一)。
(二)本次附帶出讓的地上沒收建筑物為“三亞棠棣文化體育生態旅游觀光園項目”配套建設編號為1#樓、2#樓的房屋和編號為3#樓、4#樓的房屋增建部分。該4棟房屋的總層數均為4層(地上3層,地下1層)。其中:1#樓房屋的計容建筑面積為2513.88平方米,2#樓房屋的計容建筑面積為2516.87平方米,3#樓房屋增建部分的計容建筑面積為1157.88平方米,4#樓房屋增建部分的計容建筑面積為986.95平方米。因此,編號為1#樓、2#樓的房屋和編號為3#樓、4#樓的房屋增建部分,其計容建筑總面積為7175.58平方米,均在上述處置違法地中。具體情況見下表(表二)。
根據《海南省建設用地出讓控制指標(試行)》規定,鑒于海棠灣控規HT04-07-01地塊在省級六類產業園區范圍內,規劃用地性質為零售商業用地,屬旅游產業中的零售商業用地,投資強度指標為300萬元/畝,年度產值指標為450萬元/畝,年度稅收指標為15萬元/畝。以上出讓控制指標按規定列入《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屬該協議內容的組成部分。
三、出讓標的評估及農用地轉用稅費情況
(一)根據有資質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評估,并經評估專家小組評審通過,該出讓標的評估情況如下:
1.土地評估單價為4127元/㎡(折合275.13萬元/畝),土地評估總價為4509.2139萬元;
2.建筑物評估單價為3041元/建筑㎡,建筑物評估總價為2182.0939萬元(以計容建筑面積核算)。該宗地及地上沒收建筑物的評估總價為6691.3078萬元。
該宗地在辦理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手續時,占用農用地1.0774公頃(不含耕地)。根據《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的規定,三亞市耕地占用稅適用標準為35元/平方米,該宗地耕地占用稅為37.7090萬元。同時,根據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的《關于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財綜〔2006〕48號)第二條規定,三亞市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為42元/平方米,該宗地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為45.2508萬元。
綜上,該宗地及地上沒收建筑物的評估總價、耕地占用稅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合計6774.2676萬元。本次掛牌出讓起始價為6775萬元。
(二)開發建設要求
1.競買人須在簽訂《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與三亞市國家安全局簽訂《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并嚴格按照《海南省產業項目發展和用地準入協議》約定內容進行開發建設,否則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2.競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權后,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和合同約定,及時動工興建,并按合同約定期限建成,若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建成,應向市人民政府申請延期。否則,市人民政府將依法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3.該宗地項目建設須按省、市裝配式建筑有關政策要求執行。
四、競買事項
(一)競買人資格范圍: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單獨申請,不接受聯合申請。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加本次競買。根據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關于加強土地供應競買人資格審核的通知》(瓊自然資函〔2020〕1753號)的要求,因該宗地屬于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已經處置到位并組織供應的土地,因此嚴格限制原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人參與競買。同時,競買人須出具書面承諾:如競得該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應嚴格按照規劃的相關要求進行開發建設。該標的競買人資質由三亞市國家安全局負責初審。
具有下列行為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參加本次土地出讓掛牌:
1.在三亞市范圍有拖欠土地出讓金行為,并未及時改正的;
2.在三亞市有閑置土地、違法利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商品住房、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違法行為,并未及時糾正的。
(二)保證金及付款方式:報名參加競買人須提交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根據2021年2月17日三亞市人民政府對《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調整我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保證金繳交比例、土地出讓金繳納額度及繳款時間等有關問題的請示》的批示精神,該宗地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4065萬元整(即掛牌出讓起始價的60%),競買人交保證金之前必須先通過掛牌出讓競買人資質的審查。三亞市國家安全局出具初審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25日。
競買人競得該宗地使用權及地上沒收建筑物,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后,競買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宗地的成交價款。同時,競得人應自《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繳納完全部土地出讓金。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讓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讓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競買申請人可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30日到三亞市房產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土地礦業權交易)咨詢和購取《掛牌出讓文件》(《掛牌文件》為本公告組成部分),有意參加競買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并按《掛牌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30日16時30分。
經審核,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并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后,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在2021年6月30日17時30分前確認其參加競買資格。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活動在海南省政府會展樓二樓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土地交易廳進行。該宗地掛牌時間為:2021年6月22日09時00分至2021年7月2日17時00分。
(五)確定競得人原則:
1.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不低于底價并符合競買條件,確定該競買人為競得人。
2.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報價的,確定出價*高且不低于底價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確定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
3.在掛牌期限內無人應價或者競買人報價均低于底價或不符合其他條件的,不確定競得人。
4.在掛牌期限截止前10分鐘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則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高且不低于底價者為競得人。
(六)本次競買活動進行現場書面報價,不接受電話、郵寄、電子、口頭報價。
(七)成交價款含耕地占用稅,其他相關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繳納。
(八)其它事項:該宗地以現狀土地條件掛牌出讓。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以屆時變更公告為準。
聯系電話:88364406
66529845 65303602
聯系人:趙先生(13807527707)
地址:
1.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三亞市房地產服務中心7樓7005室——海南南部拍賣市場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一樓受理大廳3號窗口
查詢網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5月31日
來源: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