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海口市人民政府批準,7月25日起,海口市轄區范圍內的不動產實施統一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原已依法頒發的證書與證明繼續有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連續兩年把此專項工作納入省委、省政府重點工作進行部署落實、督查督辦;去年年底提前完成了省、市、縣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今年年底前我省將全面實現不動產權證停舊發新,確保統一登記制度在基層扎根落地。
海口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國務院《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海口市住建、林業、海洋等部門承擔的登記業務劃轉到市國土資源局辦理,為此,須對各相關部門的業務系統進行改造升級、調試。為了做好不動產登記統一發證銜接工作,7月22日全天暫停受理房產、海洋、土地登記業務。
自7月25日起,海口市轄區范圍內的不動產實施統一登記,頒發《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原已依法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他項權證》、《林權證》、《海域使用權證》等證書與證明繼續有效。如不動產權未發生變更或交易,可不申請換發《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