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確定
第一批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試點地區的通知
國知辦函保字〔2022〕58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為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切實提高知識產權維權效率,促進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解決,更加高效維護市場主體和創新主體權益,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試點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保字〔2022〕394號)要求,根據各地申報情況,統籌考慮知識產權工作基礎和區域布局,經研究,確定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四川等9個省(直轄市),南京、蘇州、常州、寧波、濟南、煙臺、濰坊、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佛山、珠海、三亞、昆明等16個市,義烏、紹興市柯橋、晉江等3個市(縣、區)作為第一批試點地區,開展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試點工作。各有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加大組織協調力度,加強條件保障,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各試點省(直轄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做好統籌協調,加強業務指導,充分發揮區域內知識產權快保護機構作用,探索建立省、市、縣區域協同、部門聯動的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體系。請于2022年7月20日之前,將試點工作方案、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規范、試點工作負責人和聯系人信息報送我局知識產權保護司。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試點單位應按月報送案件信息,每半年報送試點階段性進展情況和典型案例,2024年6月30日前報送試點工作總結。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2年6月24日
來源 : 三亞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