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澄邁縣住建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顯示,3月20日,澄邁縣發布《澄邁縣關于優化安居房購房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優化調整該縣安居房購房政策。《通知》從擴大澄邁縣教師和醫務人員申購范圍,放寬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申購條件,優先保障澄邁縣引進人才購房需求,重點支持園區企業及員工購房等四個方面作出政策調整。
一、擴大澄邁縣教師和醫務人員申購范圍
優先滿足澄邁縣教師和醫務人員住房需求,鼓勵到澄工作的教師和醫務人員申購縣域內安居房,條件如下:
(一)澄邁縣域內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房或者在澄邁縣城鎮擁有 1 套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澄邁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
(二)澄邁縣域外經組織安排到澄邁縣支持基層教育系統、基層衛生系統工作的人員,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房或者在海南省城鎮擁有 1 套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澄邁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已經或承諾在澄邁服務 3 年的,可以在縣域內申購 1 套安居房。
二、放寬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申購條件
申購縣域內安居房的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政策性住房和購房記錄,或者在海南省城鎮擁有 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澄邁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
(二)家庭成員至少 1 人在提出申請之日前已在澄邁縣連續3 個月(含 3 個月)以上繳納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并承諾購房后繼續在澄邁縣連續繳納累計滿 2 年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省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 183 天;
(三)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瓊府辦〔2020〕21 號)印發前已在澄邁縣落戶的居民家庭,同時符合本款第(一)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購 1 套安居房。
三、優先保障澄邁縣引進人才購房需求
(一)申購安居房的引進人才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經海南省、縣人才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各類引進人才(含經認定的各類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人才);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政策性住房和購房記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房或者在海南省城鎮擁有 1 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澄邁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
3.本人在提出申請之日前已在澄邁縣連續3個月(含3個月)以上繳納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并承諾購房后繼續在澄邁縣連續繳納累計滿 2 年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省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183天;
4.引進人才購買安居房后,不再享受省、縣相關住房補貼政策。
(二)公開招錄、公開選調、調任、轉任到本縣(含中央駐瓊單位和省直單位)的公務員、以及通過公開招聘或組織調動等形式進入本縣事業單位(含中央駐瓊單位和省直單位)、法定機構的工作人員,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政策性住房和購房記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房或者在澄邁縣城鎮擁有 1 套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澄邁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的可購買 1 套安居房。
四、重點支持園區企業及員工購房
(一)對未在澄邁縣落戶的企業單位員工家庭,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政策性住房和購房記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無房或者在澄邁縣城鎮擁有 1 套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澄邁縣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在縣域內申購 1 套安居房:
1.經認定的符合我縣產業發展戰略的重點企業,重點企業目錄由縣發改部門確定;2.上年度納稅 20 萬元人民幣及以上,并連續納稅滿 3 個月以上的企業;3.與從業企業簽訂 3 年或 3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承諾購房后繼續在澄邁縣服務 3 年及以上;4.在澄邁縣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滿 24 個月。
(二)鼓勵澄邁縣內重點行業、企事業單位購買安居房,階段性用于單位內部周轉房,參照保障性租賃住房范圍管理。待持有 3 年后,可以出售給在單位內工作并符合澄邁縣安居房政策規定的職工。申購企業須符合澄邁縣的建設發展方向,并納入澄邁縣明確的重點行業企事業單位名錄。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 1 年。
來源:海南頭條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