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規定禁止預售商品房轉讓,二套首付比例按就高原則,對擁有2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可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貫徹國家關于保障房地產業健康平穩發展的要求和精神,圍繞“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切實落實省委、省政府“兩個暫停”政策,現就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監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大依法查處力度。嚴肅市場秩序,深入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打擊虛假宣傳、違法廣告、不明碼標價、哄抬房價、捂盤惜售、違規銷售、一房多賣、 “黑中介”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處屬實,依法給予責令限期整改、暫停網簽、處以罰款等處罰。 同時予以公開曝光, 列入嚴重失信企業 “黑名單” ,情節嚴重的依法清出市場。特別是對于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人為炒作,故意哄抬房價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一經發現,依法從嚴予以處罰。 構成犯罪的, 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加大督查督辦。組織工商、住建、稅務、物價多部門開展聯合督查檢查,要求從業主體開展自查自糾的行業自律整治活動,對整改力度不夠、整治“走過場”的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進行約談,對于情節惡劣的務必從嚴查處、嚴管重罰,依法給予責令限期整改、暫停網簽、處以罰款等處罰。通過媒體對存在不誠信經營、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利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及時向社會公眾通報。
三、 加強中介市場監管。 我市將及時公布中介機構備案情況,提醒消費者審慎選擇中介機構,中介機構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出,列入誠信黑名單并依法依規取消從業資格。
四、強化行業資金監管。加強商品房預售備案和價格管理,全面落實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加快推進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建立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加快建立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和中介監管服務平臺,構建完整的市場監管體系。
五、實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居民家庭凡在我市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低首付款比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對于擁有1套住房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本地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等因素,應按就高原則確定首付款比例。對擁有2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可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一經核實將暫停其網簽系統,并登記不良信用記錄。
七、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規定。自本意見實施之日起,在本市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對其所有在本市的在售商品住宅,嚴格實行一套一標價進行報送備案,并明確公示代收代辦收費和物業服務收費,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違法加收任何未標明的費用。一次性公開全部可售房源,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如違反前述規定,一經核實將暫停其網簽系統并登記不良信用記錄。
八、加強正確的輿論宣傳引導。我市各級房地產管理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積極、公開、客觀就我市房地產健康穩定發展及時發聲,正面引導,嚴禁散布虛假消息和不實言論,對制造散布虛假信息的當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強化對房地產市場實時研判和監測。建立每周小結、每月分析,落實實時監測、即時反饋、及時應對的長效機制,提高政府對行業監控的敏感度和準確度, 對行業實施有效的動態管理,加強對供需的監管,確保房價在合理區間運行,保障我市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
十、進一步健全房地產市場工作機制。建立市主要領導為召集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市住建部門牽頭,由市規劃、國土、財政、稅務、工商、金融、統計、物價、城管執法等多部門參加的市房地產行業監管聯席會議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建部門,市聯席會議定期召開,以進一步健全我市短期和長期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完善政策組合,引導投資,調整和優化中長期供給體系,在保持穩定中實現房地產市場動態均衡。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7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