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國土資源廳11日介紹,經過半年清理,該省初步認定需處置的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有23.8萬畝,其中疑似閑置建設用地12.2萬畝。
海南省自2016年10月開始,利用半年時間摸清建省辦經濟特區后已核發土地權屬證書的國有建設用地數量、分布、開發利用等情況,建立完善地籍檔案。隨后展開處置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工作,并完善相關政策。
經過清理,海南各市縣已頒發土地權屬證書的國有建設用地共25.6萬宗265萬畝(不含集體建設用地和軍事用地),占海南土地總面積的5%,占建設用地總面積的51%。初步認定需處置的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有4288宗,其中疑似閑置建設用地1726宗、疑似低效利用建設用地785宗6.2萬畝、已開發建設用地1777宗5.4萬畝。
根據《海南省存量國有建設用地專項清理處置行動方案》,海南省政府已派出6個督查組赴18個市縣實地指導、監督、督查清理處置工作,明確界定確屬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因履職不到位造成土地閑置的,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記者在海南省澄邁縣看到,一塊605畝的閑置土地被依法收回使用權后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庫,繼而以掛牌方式重新出讓,日前新項目用地單位已進場施工。
自2013年以來,海南省已開展兩次大規模的閑置土地專項處置行動,對規范土地開發利用行為、*大化發揮土地資源效益發揮積極作用,該省將進一步解決土地歷史遺留問題,規范國有建設用地的供應、開發和利用。